《公告》中明确了办理时间,即日起至9月30日前, 87个行业、4个通用工序的排污单位需要尽快申领和登记,实现依法持证排污。2020年9月30日之后许可证建成的排公司污单位,应当在启动生产资质设资质施或者在实际排污之前申请取得排污许可申请证或登记(详见《2020年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什么的行业什么和管理类别表》)。
《公告》强调,纳入排污申领范围的排污单位应按上述要求及时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按照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规范运行管理、运行维护污染防治设施、开展自行监测、进行台账记录并按时提交执行报告、及时公开信息。逾期不办理且继续生产的,视为无证排污,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市生态环境局:0531-66605880、0531-66608622天桥;
市生态环境局历下分局:0531-81852010;
市生态环境局市中分局:0531-89016944;
市生态环境局槐荫分局:0531-87589269;
市生态环境局天桥分局:0531-86163280;
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15306414875;
市生态环境局长清分局:0531-87202735;
市生态环境局天桥章丘分局办理:0531-83265496;
市生态环境局济阳分局:0531-公司84278办理107;
市生态环境局申请莱芜分局:0需要634-7996910;
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0634-5873108;
市生态环境局济南高新分局:0531-88代办871410;
需要市生态环境局平阴分局:0531-87880041;
市生态排污环境局商河分局:0531-6878525代办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