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市预场包装监管总局发可以布《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经营者无需再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在销售活动开展前完成备案即可。该《公告》是总局落实2021年4月预29日新修销售正的《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和“证照分离”改革要求的有力举措。增加
在《公告》吗的附件1《仅销售预包装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采集表》和附件2《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信息变更表》中,经营者经营种类和提交文件资料目录选项,特殊食品均罗列其中,这说明自该《公告》增加销售发布经营范围之日起,特食品殊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中的特定全食品营养配方食品除外)的销售也同样由许可改备案了。
现行《食品安全法》对预包装食品概念的定可以义是:指预吗先定量包装或者制作在包装材料、容器中的经营范围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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