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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后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怎么算(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怎么区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1、城市维护建设税定义


城市维护建设税简称城建税,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按其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简称“三税”,自2016年5月1日起,随着“营改增”全面实施,“三税”变成“两税”:即增值税、消费税)实缴税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城建的一种税。


2、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税范围


城建税的征税范围比较广,具体包括城市、县城和建制镇,以及税法规定征收“两税”的其它地区。


3、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人


城建税的纳税人,是指负有缴纳“两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4、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税率


城建税的税率实行地区差别比例,按纳税人所在地的不同,设置了3档差别比例税率。即:


(1)纳税人所在地为市区的,税率为7%;


(2)纳税人所在地为县城、镇的,税率为5%;


(3)纳税人所在地增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税率为1%。


5、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


城建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的税额。


6、城市维护建设税的优惠政策


城建税的税收减免具体有以下几种情况:


(1)城建税按减免后实际缴纳的“两税”税额计征,即随“两税”的减免而减免。


(2)对于因减免税而需进行“两税”退库的,城建税也可同时退库。


(3)海关对进口产品代征的增值算税、消费税,不征收城建税。


(4)为支持三峡工程建设,对三峡工程建设基金,自2004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期间,免征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5)对“两税”实行先征后返、先征后退、即征即退办法的教育费,除另有规定外,对随“两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一律不予退(返)还。


7、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算


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应纳税额是由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决定的。其计算公式为:


应纳税额=纳税人实缴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适用税率


例1:某市区一企业5月份缴纳增值税30万元、消费税10万元。计算该企业应纳城市维护建设税。


解析:以二税之和为计税依据计算城建税应纳税额=(30 10)7%=2.8(万元)


8、城市维护建设税的征收管理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地点


城建税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与“两税”同时缴纳,因此纳税人缴纳后“两税”的地点即为缴纳城建税的地点和。


(区分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的纳税期限


由于城建税是由纳税人在缴纳的“两税”时同时缴纳的,所以其纳税营改期限与“两税”的纳税期限一致。增值税、消费税的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税法规定和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的概念


教育费附加是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际缴纳的税额为计算依据征收的一附加种附加费。


(二)教育费附加的基本内容


(1)教育费附加的计征依据和缴纳人


教育费附加对缴纳增值税、消费税的单位和个人征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为计征依据 。


(2)教育费附加的减免规定


对海关进口的产品征收的增值税、消费税,不征税额收教育费附加;对由于减免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而发生退税的,可同时退还已征收的教育费附加。


(三)教育费附加的计征比例和计算


现行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为3%,但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减半征收教育费附加。


教育费附加的基本计算公式为: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纳增值税、消费税税额征收比率


财政部规定,地方教育附加征收标准统一为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营业税和消费税税额的2%。已经报财政部审批且征收标准低于2%的省份,应将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标准调整为2%。  


地方教育费附加=(增值税 消费税)2%



例2: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8月份发生的增值税50万元、消费税10万元.本月应纳附加税费正确的有( )。


A.城建税4.2万元 B.城建税3后.5万元


C.教育费附加1.8万元 D.地方教育费附加1.2万元


【正确进项答案】ACD


【解析】该企业应纳城建税=(50 10)7%=4.2(万和元);应交教育费附加=(50 10)3%=1.8(万元);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50 10)2%=1.2(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合理简并纳税人申报缴税附加次数的公告》(2016年第6号)规定,随增值税、消费税附征的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免于零申报,



1)小规模纳税人在国税申报系统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已经实现了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区分


说明:一般怎么纳税人进行增值税、消费税零申报后,系统不能实现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的零申报,一般纳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中自行进行城建税金及附加费、基金的零申报工作。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享受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政策的。


对以上两种情况,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3)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9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纳税人需按照实城建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进行城建税纳税申报,并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优惠政策。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税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营改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纳税教育费人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


小规模纳税人地税系统将直接提取国税系统的纳税申报数据,并自动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地方水利基金零申报,不需要再进行零申报,但纳税人需按规定申报缴纳城建税。


说明:对于一般纳税人,纳税人除需要在地税申报缴纳城建税外,对按月纳税的销项,月销售额或营业额3万元至10万元(含10万元);按销项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9万元至30万元(含30万元)的,纳算税人需要在地税系统进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进项、地方水利基金免税申报,按照财税[2016]12号文件规定,享受小微企业免征政府性基金优惠政策。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账务处理


  企业计算确定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等税费。


  两步走:


  第一步,计算应交税费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增加


    贷:应交税费


  第二步,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


    贷:银行存款


例题3:某家具公司本月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为700元,教育费附加为300元,地方教育费附加200元。


会计分录: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1200


    贷: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  7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税  2税额00   


  下月交纳税费:


  借:应交税费——应交城市维怎么护建设税  700      


        ——应交教育费附加    300  


        ——应交地方教育费附加  200      


    贷:银行存款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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