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处置业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所属地
福建
问题内容
我们公司是一家资产管理公司,主营债权处置业务,从银行以及国有资产管理公司等机构购入不良贷款,通过转让债权或者拍卖抵押物形式回收投资,这种业务是否要缴纳增值税?税额应如何计算?有无明文规定?
附件
无附件
答复机构
福建省税务局
答复时间
2020-02-19
答复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12366纳税服务中心答复:您好,根据财税(2016)39号第九条,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资产管理公司开展的符合文件规定的资产管理业务,免征增值税。因此,除上述四家公司开展的特定资产管理业务外,其他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均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