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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服务行业税率抵扣(金融服务使用的增值税税率)



问:


我们广州总公司,有一家佛山全资子公司,因子公司业务需要,要向总公司借款100万元,双方协议规定,借款期限一年,年利率12%,子公司于在到期时一次性还本付息112万元。子公司实收资本总额200万元。已知同期同类银行贷款利率为8%,金融保险业增值税税率6%,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按7%,教育费附加征收率按3%。请问对于上面的借款业务,总公司及子公司要作哪些会计处理?总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要交哪些税费?有哪些办法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约税费?


答: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税务师李伟回答道:



1. 借款业务,总公司及子公司要做哪些会计处理?


A.总公司会计处理


(1)发放贷款时


借:其他应收款――子公司100


贷:银行存款100


(2)收回贷款时


借:银行存款112


贷:其他他应收款――子公司10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0.6792


财务费用――利息收入11.3208


(注:利息可以按季计提)


B.子公司会计处理


(1)收到借款时


借;银行存款100


贷:其他应付款(或短期借款)――总公司100


(2)还款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短期借款)――总公司100


财务费用――利息 12


贷:银行存款112


(注:利息可以按季计提)



2.借款业务,总公司及子公司分别要交哪些税费?


A.总公司需交纳税费


增值税=12÷(1 6%)×6%=0.6792


城建税=0.6792×7%=0.0475


教育费附加=0.6792×3%=0.0204


地方教育费附加=0.6792×2%=0.0136


印花税=100×0.005%=50元(借款合同)


收取利息后如果有利润的还涉及到企业所得税。


B.子公司涉及税费


印花税=100×0.005%=50元(借款合同)



3. 有哪些办法可以合理合法地节约税费?


这个要根据总公司、子公司的具体情况,主要考虑以下两方面。


A.是否为小微企业、分期收取利息(降低月营业额)。


B.是否可以无息借款,另外单独收取服务费12W(不受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类同期贷款利率扣除限制)。无息,单独收取服务费12W,子公司的进项可以全额抵扣(利息进项是不能抵扣的)。无息借款总公司与子公司除印花税外,不涉及其他税费。


上述李伟会计师的回答仅代表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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