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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54(2013154期3D字谜真实的谎言追加和值)

证券代码:603680 证券简称:今创集团 公告编号:2019-067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今创集团”)于2019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公司拟调整公司“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实施的进度,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8月26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61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发行价格32.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372,98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21,814,333.0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2月14日全部到位,由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上会师报字(2018)第033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备注:公司于2019年3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调整“城市轨道交通配套装备扩建项目”实施进度,将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延期至2020年8月26日。


三、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将“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由原计划的2019年8月26日延长至2020年8月26日。


(二)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原因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与公司子公司江苏今创交通设备有限公司利用自筹资金投资在建的“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及零部件项目”均为公司主营业务扩大产能的项目,目前根据“轨道交通配套装备及零部件项目”新建生产及办公辅助用房的总体规划,一期建设约2.7万平米已完成,并取得《不动产权证》,证书编号为苏(2018)常州市不动产权第2013154号,二期建设规划约29万平米,已完成主体建设并竣工验收,尚在办理《不动产权证》,预计投入运营达产后能基本满足公司现阶段产能需求。为避免公司因短期内过快扩张,可能造成部分产能过剩,从而增加不必要的成本,“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现阶段推进较为缓慢。


基于上述原因,为保障股东利益,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公司经过谨慎的研究论证,对“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适当延期。


四、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调整,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仅涉及部分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的变更,项目实施的可行性未发生重大变化, 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当前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从长远来看,本次调整将有利于公司更好地使用募集资金,保证项目顺利、高质量地实施,有助于公司业务整体规划及长远健康发展。


七、监事会、独立董事和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一)监事会意见


2019年8月5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结合当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动车组配套装备制造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由原计划的 2019年8月26日延长至2020年8月26日。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项目延期。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本次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作出的谨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或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今创集团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延期, 是根据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规定的要求。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今创集团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今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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