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根据省人社厅印发《关于公布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漳州从2020年1月1日起,将调整全市各地最低工资标准。
其中,芗城区、龙文区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720元,较此前提高220元;龙海、漳浦、长泰、东山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70元;云霄、南靖、诏安、平和、华安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70元,较此前提高1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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