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年终奖独立核算的最后一年了。在2021年12月31号之前,全年一次性奖金不需要跟工资、薪金合并一起申报,可以单独申报。
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可以把个人所得税的月度税率表拿出来,然后动笔算一算。找到个税临界点,3.6万、14.4万、30万、42万、66万、96万;之后就尽量往临界点下面靠一点,这样子的话,员工工资税率就要低一个档,对于员工来说他少交了个人所得税,也就多拿了钱!
然而从2022年1月1日起,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年终奖和股权激励都要并入综合所得进行个税的计算。合并计税后,无法避免的员工的个税税负会有一定比例的提升。但是我们应该注意,改革是循序渐进的,2018年税改把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从3500提高到5000,增加了专项附加扣除等,这些都是利民普惠的好措施。
相信今后随着居民收入的不断提高和生活水平逐步改善,国家会阶段性出台更多有利于社会民生的改革措施。
站在股权激励的角度来看,我们可能还要结合员工本身的收入结构来判断税负的变化。对于进行股权激励的企业的大多数员工来说,年薪可能是由一部分的基本工资加一部分的年终奖和小部分的股权激励构成,三种收入方式单独计算都可以享受优惠算法。
2022年以后,如果将股权激励收入合并到综合所得计税无疑会让全年累计收入“跳档”,导致税负增加,净收入减少。而对于小部分现阶段就已经是高收入的中高层来说,基本工资和股权激励收入可能分别都已经触及45%的税档,所以即使合并计税达到最高档45%影响也相对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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