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应对风险、渡过难关,减轻企业和低收入参保人员的缴费负担,依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经省政府同意,省人社厅、财政厅、河南税务局联合印发《关于延长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期限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20〕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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