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提高个税起征点历史(中国个税起征点调整历史)



我们一起看看个税发展史


关于个人所得税,大家知道我们国家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呢?今天我们一起来回顾一下我国个税发展历史。


个税最早开始于1950年1月,但由于当时实行低工资制。所以虽然设立了税种,却一直没有开征。


1980年9月,国家确定将于1981年开征个人所得税,同时规定了800元为个税起征点。但当时老百姓收入普遍未达到800元起征点,所以那时候个税主要针对外籍人士。


1993年10月,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正式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形成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第一套比较完整、统一的个人所得税制度。


1999年11月,国家对储蓄存款利息征收20%的个人所得税。


2005年10月,个税将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费用扣除标准由800元调整为1600元。


2007年12月,个税扣除标准由1600元上调至2000元。


2011年6月,个税扣除标准由2000元上调至3500元。


2019年1月1日起,国家将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合并,进行综合个税申报,将综合所得的基本减除费用标准由按月计算调整为按年计算,个税扣除标准调整至5000元/月(即:6万/年),同时由国家税务总局开发的个税APP上线,方便大家在手机上申报操作。


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自1980年出台以来经历了7次大的修改,随着我国个税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个人所得税在财政收入和调节分配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目前根据最新个税规定,个税专项附加扣除在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六个方面可以申请抵扣扣留,极大减轻了普通百姓的缴税压力。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