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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障性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的区别(深圳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日前,广东发布《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明确将10座人口净流入城市纳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城市。深圳位列其中。


大城市,居不易。新市民与青年人群体,往往在大城市立足未稳,也无法进入传统的住房保障体系,成为“夹心层”。作为保障性住房“新物种”,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面向无房新市民、青年人,主打小户型、低租金,且不设收入线门槛。其民生属性尤为突出,是一种创新型、发展型保障,有利于优化住房租赁市场供给结构,有效缓解新市民、青年人的阶段性住房困难。直接来说,这涉及“住有所居”“房住不炒”目标的达成;更进一步,这关乎扩大内需、共同富裕愿景的实现。


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初来乍到的新市民、青年人提供一个靠谱的落脚之地、安心的过渡居所,既是城市对他们的一种温情善意,也是提升城市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应然之举。因为城市发展的核心在人,人口的持续流入特别是青年人才的集聚扎根,是一座城市的活力所在、未来所系。


从各地近期公布的“十四五”住房规划中可以看出,保障性租赁住房将成为住房供应中当之无愧的“重头戏”。深圳已确定“十四五”期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全市住房建设筹集总量的30%,不少于40万套(间),力度不可谓不大,彰显“重点城市”的魄力。


(原标题《深政谈 | 保障性租赁住房:让新市民感受城市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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