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说平均分的股份会导致公司没有主心骨,谁说订单决策都不算,股东一定要有大有小。
可现实当中,合伙创业的股东们,要是出一样多的钱,又相互的分工协作,无论谁多一点,谁少一点都觉得有失公平,那到底有没有两全其美的办法呢?
今天就帮大家排忧解难。
解决的方法肯定有的,因为注册有限公司可以同股不同权。
也就是合伙创业注册公司时,在公司章程和股东会的决议当中签订好股权合伙协议,约定好股份比例和股权比例,这个问题就迎刃而解了。
很多朋友会搞混股份和股权的定义。
股份就是股东的分红比例,如果大家出一样多的钱,那么分红就应该按照出资比例来分,股权可以单独约定,默认情况下股份比例=股权比例。
而股权是指股东在公司运营中的话语权,可以根据情况来定,谁是公司的主心骨,谁的股权比例更大,谁拥有话语权和运营权,这样就规避了,股份比例平均化所带来的的潜在问题。
这时有朋友会说,股份一样,股权不一样,这道理谁都懂。
但是,万一有人感觉自己吃亏了怎么办?
如果遇见这种斤斤计较、不合拍的人,这就已经检验出你们不适合在一起合伙,早晚会有矛盾,还不如开始就不要在一起。
作为一位优秀的创业者,股权和股份都会在签订公司章程时,提前约定好,保证公司有主心骨,有进入和退出的机制,避免公司陷入内乱,毕竟赚钱才是目标。
在这里也建议,想要合伙创业的朋友,为了避免之后没必要的纠纷,股份的分配方式建议以真实出资比例来确定。
比如,有时会遇到某位股东是以非货币方式入股,这种情况最好的办法是将非货币资源折算为人民币,以双方协商的金额作为入股。
例如注册资本为100万元,其中一人以非货币出资的折算金额为20万元,另外一方就是80万元,那么两人的股权结构也就对应是80%和20%。
有时为了平衡两人的业务能力和资源情况对经营上的不对等贡献,为了公平可以通过工资 提成的手段处理,这样就解决了双方多贡献少贡献的矛盾和利益冲突。
对于如何实现整体控制权这问题,公司法的惯例上是以股权比例为界定基础的。
比如持有67%股权,被认定为绝对控股,具有完全话语权的优势;
持有51%股权,被认定为有相对裁决权;
持有34%股权,被认定为决策必需征求人。
当然,就像前面说的,控制权也可以在公司章程和合伙协议中单独约定,否则持有公司67%股权,基本上在任何决策上都能达到绝对独裁权。
最后再说一说,很多朋友会咨询的一个问题。
比如某一朋友看到你在创业,说自己有资源有关系也想合伙入股,但不出钱,靠自己的资源做股东享受分红,这该怎么办?
这个时候你就要在合伙之前签个股权协议,明确好,他的资源和关系给公司带来了多少利润以后,他的股份才能落实,如果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带来利润,甚至是带来亏损,他必须承担多少的损失。
这样就避免了他不想出钱,还想拿股份分红,等同于白嫖你。
当然,你在确定合作前还是得看他手上的资源,和你现在经营的产品对不对等,如果不对等可以直接拒绝。
比如你是开美容院的,他是洗车店的,他说手上有一批车主资源,这个时候你就得看看有多少是真实的女车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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