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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备案(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的第三方电子发票服务商)

我们公司有一笔6万美元的资金要向境外支付。是不是直接去银行就好啦?


您向税务机关备案了吗?


境内机构和个人向境外单笔支付等值 5 万美元以上下列外汇资金,应向所在地税务机关进行税务备案:


(1)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包括运输、旅游、通信、建筑安装及劳务承包、保险服务、金融服务、计算机和信息服务、专有权利使用和特许、体育文化和娱乐服务、其他商业服务、政府服务等服务贸易收入;


(2)境外个人在境内的工作报酬,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股息、红利、利润、直接债务利息、担保费以及非资本转移的捐赠、赔偿、税收、偶然性所得等收益和经常转移收入;


(3)境外机构或个人从境内获得的融资租赁租金、不动产的转让收入、股权转让所得以及外国投资者其他合法所得。




啊?这么热的天还要去税务局备案呐?


不用那么麻烦,小税这就教您在办公室,吹着空调,轻轻松松在电子税务局完成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详细操作流程】




01


  登录厦门市电子税务局——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



02


  选择【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03


  点击【新增】



04


  点击【新增合同】(以合同第一次支付为例)



05


  填写备案信息,并点击【附送材料】



☀填表注意事项:


  ①如下拉选项无法找到对应付款银行或银行营业网点,可勾选“手动输入”填写。


  ②收款人名称和付款地址:建议中文、外文都填写


  ③合同总金额(或支付标准):如支付金额是具体数值,请填入“合同(协议或支付凭证)总金额”一栏;如按照一定标准支付(如“销售收入的10%”)请填入 “合同(协议或支付凭证)支付标准”一栏。两栏选择其一填写即可。


  ④已付金额:应小于合同总金额


  ⑤本次支付金额:应小于合同总金额


06


  上传“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复印件”后点击【确定】



07


  点击【确定】、【保存】并【提交】



08


  点击【申请】



09


  弹出受理回执单



10


  在主页的【服务提醒】可查询到受理结果,点击打开申请事项“您于202X年XX月XX日申请的【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相关文书已送达”



11


  点击【我要查询>>办税进度及结果信息查询>>涉税文书查签】



12


  【签收】并【下载】文书



13


  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后续事项提示单》,将“备案表编号”及“验证码”提供给银行



14


  若该合同已经进行过备案,可以在第四步的时候,选择【查询合同】





  点击【选定】选择对应合同





  即可调出对应合同信息



15


  若备案有误,在支付之前可作废备案


  点击【我要办税】——【证明开具】——【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作废】





  选择需要作废的备案数据





  填写“经办人”、“经办人联系方式”、“作废原因”后提交





  同样,会收到系统回执单及服务提醒










  1.合同(协议)或相关交易凭证为外文的,请同时附送中文译本。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服务贸易等项目对外支付税务备案 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 2013 年第 40 号发布,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 年第 31 号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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