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湖南省人社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2021年调整基本养老金的通知》文件的规定,从2021年1月1日起,为2020年12月31日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本次调整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定额调整即:参加本次调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基本养老金45元。挂钩调整方面,一是与缴费年限挂钩,退休人员按本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每满1年月基本养老金再增加1.4元,缴费年限不满1年记为1年(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二是与基本养老金水平挂钩,按本人2020年12月份基本养老金为基数,每月再增加1.3%。
据介绍,倾斜调整是在定额、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适当提高高龄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70周岁以上(含70周岁)至80周岁以下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26元;对2020年12月31日前年满80周岁以上(含8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38元。同时,对艰苦边远地区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再增加基本养老金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