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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营改增最新政策(营改增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通行费)


四川是全国第一个“纸改电”试点省份,蜀道集团成渝公司也是全国最早试点“纸改电”的高速公路营运单位,实施后,站点混合车道将不再提供纸质发票,改为提供电子发票提取凭据。用户可通过扫描二维码,进入全国收费公路通行费电子发票服务平台开具可抵扣增值税电子发票。“纸改电”后,在降低票据制作和管理成本、提高收费站通行效率的同时,也将大幅减低物流公司运输成本,进一步释放“营改增”税收红利。


提升通行效率 助力智慧交通建设



释放营改增红利,促进物流业降本增效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7月1日起,高速公路通行费纸质发票不能用于抵扣税额,仅通行费增值税电子发票可以抵扣,这也意味着通行人工收费车道(MTC)取得的纸质发票,不能用于抵税进项税额,也就无法享受营改增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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