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
是以“购买服务”的形式,
对我市小微企业购买经认定的签约服务机构
提供的签约服务项目给予资金补助。
单笔合同最高补贴6000元
单家企业年度最高补贴30000元!
从2020年1月2日至5月15日止
在厦门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无不良信用记录的小微企业
均可申领服务补贴券
2020年厦门市开展的是专用券的申领工作
具体补贴范围和申领流程等请看下方↓↓↓
1 申领对象
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使用对象仅限小微企业,且符合以下条件:
在厦门市域范围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无不良信用记录。小微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下发的《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其中,“信用评级”服务仅针对参加“2020-2021年度厦门市成长型中小微企业考核认定”的小微企业。
2 补贴额度
“专用券”仅面向认定的“专用券”签约服务机构根据实际服务合同发生额按照规定比例进行核算补贴额度,每家企业年度申领单一类别服务补贴券总额不超过6000元。
“信用评级”服务类别给予全额补贴,每笔服务交易的服务补贴券抵用额不超过5000元。其他服务类别按照实际交易金额60%进行补贴,每笔服务交易的服务补贴券抵用额不超过6000元。
3 补贴范围
2020年发放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的类型为专用券。“专用券”也称“折扣券”,仅适用于指定签约服务机构为持券的小微企业提供服务
4 申领流程
(一)企业实名认证。符合条件的企业登录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慧企云”小微服务补贴券申报管理平台(fwq.xmsme.cn)注册会员,并完成实名认证(支付认证)。往年已完成注册和实名认证的企业不用重复操作,企业人员有变更的须联系平台技术人员申请信息变更。
(二)企业申请服务。小微企业选择签约服务机构,在线点击“提交"。
(三)在线签订合同。签约服务机构受理服务业务,并在线发起服务合同,企业确认并在线签订合同。
(四)签约机构初审。签约服务机构核实企业信息并确认企业可使用服务补贴券金额。
(五)服务补贴券复核。厦门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服务中心)对企业和签约服务机构提交的材料进行复核,复核通过后,企业即抵扣服务补贴券面值等额的合同款。
(六)在线支付合同款。企业使用服务补贴券,并在线支付剩余合同款项。个别企业不能通过在线支付完成付款的,由企业通过银行对公转账完成付款并上传对公转账凭证。
(七)服务确认评价。签约服务机构按照合同完成服务项目后,企业对服务进行确认与评价。
(八)机构补贴申报。签约服务机构完善服务订单信息(发票等),提交补贴申请。
(九)补贴审核兑现。服务中心集中对签约服务机构填报的服务补贴信息进行初审,签约服务机构在初审通过后上报正式书面材料到服务中心。服务中心收到各签约服务机构的申报材料并经审核无误后,报市工信局审批后发放服务补贴额。
最后温馨提醒:
服务补贴券申领使用遵循“先用先得、用完为止、期满作废”原则,每个服务合同只可使用一张券,不可叠加使用。2020年度小微企业服务补贴券将依据财政资金预算批准情况分批次进行发放,申领时间从即日起至5月15日止。服务补贴券抵用有效期为15天,自复核通过之日计算,过期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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