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行政诉讼法不可抗力解释(行政诉讼中被告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








因为《民法总则》第118条的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合同法》第94条也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总则》和《合同法》也均对“不可抗力”下了定义,即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但是,不可抗力的适用门槛很高,而且对不可抗力、合同不能履行与不可抗力是否存在因果关系等问题的理解也可能存在争议,情况或许并不那么乐观。




例如,什么是疫情之下的不可抗力?


是疫情,还是政府因为疫情采取的防控措施?




理解不同,需要采取的相关措施就不同,比如通知的内容、需要搜集的证据材料等将不一样。不可抗力的问题需要结合个案来判决,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但就疫情期间的影响而言,更多是政府的防控措施。







举个例子,在武汉“封城”的前几天,武汉以及周边城市的疫情已经很严重了,然而当地合同履行并没有受到明显影响,城市生活照常,合同履行也照常。




但是,当政府采取了包括“封城”等严厉的防控措施后,确实有不少合同无法履行或出现了明显履行障碍,比如相关的运输合同、旅游合同等等。




而有些地区的疫情可能并不严重,但当地政府采取的措施比较严格,比如取消一些活动,关闭一些商场、景区,封路、封闭社区等,这些管控措施也可能导致部分合同不能实现目的或无法履行。







“非典”时期,当时最高院还出台了《关于在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期间依法做好人民法院相关审判、执行工作的通知》(需要注意的是,该文件已于2013年废止)。




该通知提到,由于“非典”疫情原因,按原合同履行对一方当事人的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合同纠纷案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用公平原则处理。因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直接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者由于‘非典’疫情的影响致使合同当事人根本不能履行而引起的纠纷,按照《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8条的规定妥善处理。




《合同法》第117条和第118条的规定是关于不可抗力的规定。从上述的通知也可以看出,“非典”疫情和“政府及有关部门为防治‘非典’疫情而采取行政措施”都可能构成不可抗力




但在适用上,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还比较复杂。如果参照“非典”时期的司法实践,当时有的法院将“非典”疫情认定为不可抗力,有的则认定为情势变更,还有的认为属于当事人应自行承担的商业风险,并不构成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







关于疫情影响之下的不可抗力问题,人大法工委近期也做了回应。




2月1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就疫情防控有关法律问题答记者问时,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研究室主任臧铁伟提到了不可抗力的问题。具体如下:




记者:近期不少企业反映,受此次疫情影响,很多合同规定的义务不能正常履行,请问法律对此有什么针对性的规定?




臧铁伟:当前我国发生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为了保护公众健康,政府也采取了相应疫情防控措施。对于因此不能履行合同的当事人来说,属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从官方回应的内容看,提到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这一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也提到了政府采取的相应疫情防控措施,而更重要的是要“因此不能履行合同”







怎样算因此不能履行合同?




分享一个身边的例子。春节前有朋友咨询我向旅行社退票的事情,他们本来想春节后去旅游,考虑到疫情已经比较严重,想退票。跟旅行社沟通后,旅行社不同意,认为他们要去的城市并不是武汉,不能退费。我给的建议是不管怎样不能出门旅游了,可以先以不可抗力的理由退团。因为当时武汉刚“封城”,相应的高铁票等已经可以免费取消,后期再看看政府是否会出台其他严厉的措施。




后来,各地都采取了严厉的管控。大年初一的时候,这位朋友发了微信给我,说平台刚通知停团并将退还全部费用。




从各地“封城”通告来看,交通运输和旅游方面的合同明显是受到了影响,有些甚至已经“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如疫情严重地区的政府暂停了当地的一些春节娱乐活动,如果买了门票但因此不能参加活动,可以主张适用不可抗力要求退票。







但也不是所有合同都能解除。以租赁合同为例,虽然很多人在倡议业主减免租金,但是疫情以及政府的管控措施未必达到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效果。住宅的租赁合同普遍影响很小,写字楼的影响相对大一点,但也难以达到适用不可抗力的标准,各地已经陆续复工,减免租金的问题通过情势变更制度与业主协商更为合适。




因此,是否构成不可抗力还需要结合合同的具体情况来判断。




如果合同履行确实受到影响甚至已经无法履行,应当及时采取措施。




按照《合同法》第118条 的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按照《合同法》第119条的规定,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