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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国家税务局聂霞(福建省税务局领导陈艳)

福建省国税局、地税局与省发改委共24个部门携手建立联合惩戒制度。今后,福建的涉税违法企业只要上了“黑名单”,将“一朝失信,处处受限”,受到24个部门联合惩戒。


目前,福建涉税“黑名单”中的66家涉税违法失信企业,已受到了取消企业贷款授信资格、禁止参与土地交易、禁止参加政府部门招投标活动等多项联合惩戒。


建立联合惩戒“黑名单”制度


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副局长聂霞介绍说,为形成褒扬诚信、惩戒失信的合力,增强纳税人依法纳税意识,促进纳税信用与社会信用体系融合,实现联动管理,福建省发改委、国税局、地税局等24个部门共同制定了《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布办法(试行)》和《实施联合惩戒备忘录》。


根据福建省国税局《关于公布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的公告》规定:企业抗税案件;查补税款金额100万元以上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偷税案件;票面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等案件所涉企业将被列入违法“黑名单”,违法企业及相关人员信息除通过税务机关网站向社会公布外,相关信息还将推送给财政、工商、国土、质监银行等多个部门。


依照福建省《实施联合惩戒合作备忘录》,参加涉税违法联合惩戒的24个部门将对失信企业联合实施阻止企业人员出境、限制担任相关职务、限制取得政府供应土地、限制企业债券发行等惩戒措施。


记者在福建省国税局稽查局采访时了解到,为确保“黑名单”联合惩戒实施到位,福建省各级政府部门联合建立了“黑名单”制度联合惩戒信息管理平台,加强涉税违法“黑名单”信息推送,并对联合惩戒成员单位信息接收、惩戒成果反馈等环节实行全程监控管理,以提高联合惩戒效率。


一朝失信面临多项惩戒


截至11月,福建省国税局已分期分批对外公布了具有重大涉税违法行为的66户“黑名单”企业信息。从违法类型看66户企业中偷税案件7户、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件40户、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案件1户、骗取出口退税案件2户、偷税与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合案件16户。


福建省国税局已将66户“黑名单”企业信息推送至有关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并在“信用福建”网站《重大涉税违法案件》专栏予以公布。


目前,24个联合惩戒成员部门已陆续对66家企业实施联合惩戒:36户“黑名单”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外出乘坐飞机、列车软卧和动车等交通工具时已受限;9户“黑名单”企业法定代表人3个月内禁止出境;福建省总工会已将“黑名单”企业信息录入系统,相关企业和人员在评优评先方面将实行“一票否决”。


福建省人民银行目前已将66家“黑名单”企业信息录入征信系统,“黑名单”企业申请贷款授信时,将被拒绝。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对66家企业中涉及检验检疫的21家企业实施惩戒,直接将企业信用等级降为D级,将提高企业产品抽检比例,实行重点监管。


此外,证监会福建监管局已将相关企业信息录入资本市场信用数据库,失信企业开展新股发行、再融资等业务时,将受到严格审查,必要时予以否决。


失信企业将失去发展机遇


福建某炭业公司是此次上榜的“黑名单”企业之一。该企业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情况下,为他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85份,涉及金额3826.39万元,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62份,涉及金额3830.43万元,并申报抵扣税款497.96万元。由于虚开发票数额巨大,该企业负责人黄某已被司法机关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福建省松溪县国税局副局长陈天和介绍说,这家炭业有限公司曾是当地政府重点扶持的农业龙头企业,其竹炭产品还曾被有关部门评为福建省名优产品,企业发展前景非常好。但是,因为企业负责人黄某对外虚开发票,使企业的发展前景蒙上了阴影。该公司上了“黑名单”后,经营业绩一落千丈,欠下巨额债务,目前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


福建省长汀县国税局税务人员黄金灵介绍说,目前长汀县税务机关已对纳入涉税违法“黑名单”的35户企业实施了纳税信用级别降为D级,严格限量供应发票,缩短纳税评估周期和提高税收检查频率等惩戒措施。失信企业信息传送至联合惩戒部门后,9户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出境已受限,工商、财政、质检等部门已相继将违法失信企业信息收入审批“黑名单”中。


“真没想到上了‘黑名单’后果会这么严重,不仅不能从银行贷款、参加政府招投标,连坐高铁和出境也受限制。看来信用社会企业真是不能做违法失信的事啊!一朝上了‘黑名单’,企业不仅名誉扫地,还会因此丧失发展机会。”长汀县某服装织造公司负责人感叹说。


据介绍,税务机关对外公布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各部门对相关企业实施联合惩戒后,长汀县一些具有涉税违法行为的企业坐不住了,纷纷找到税务机关,主动要求补缴税款。截至11月底,长汀县税务机关已入库企业补缴的税款、滞纳金共计33.3万多元。


福建省国税局总会计师林国镜表示,建立税收违法“黑名单”制度,是全社会褒扬诚信、惩戒失信形成合力的重要举措,对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构建纳税诚信体系,乃至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具有重大意义。福建国税局与各部门实施联合惩戒后,违法失信企业真实体会到了“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联合惩戒已有成效。今后,福建省国税局将与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密切协作,在《合作备忘录》18项惩戒措施基础上,研究推出具有福建特色的联合惩戒措施,共同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依法诚信纳税的良好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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