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5月征期起,大连作为全国4个试点地区之一,率先推行主附税合并申报。纳税人登录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电子税务局,通过《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申报》《消费税及附加税(费)申报》模块,在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同时完成附加税费申报。
附加税费申报表作为主税的附列资料或附表与主税 “一表申报、同征同管”,改变了纳税人在进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申报、小规模增值税申报、增值税预缴申报、消费税申报时,要另行完成《城建、教育附加税(费)申报》的原有方式,通过一表集成,实现精简申报表单、简化办税资料、优化系统功能、减轻办税负担;同时,通过表内主税与附加税费数据联动,避免纳税人因填报错误产生的少缴或多缴附加税费问题,降低了纳税遵从风险。
据悉,主附税合并申报是市税务局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实践活动创新举措之一,让全市纳税人尽享“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优化的红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