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临时委托包工头老李,清除施工现场围挡,费用10万元。老李不愿意按劳务报酬预缴个人所得税,会计小胡主动提出一个避税招数:老李去税务机关代开材料费发票,不用预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税率仅3%。请问存在哪些风险?
老李的风险:
1、偷逃个人所得税。
2、发票内容与提供的合同义务不一致,有可能无法收取合同款。
企业的风险:
1、存在明显的业务证据链漏洞,如合同内容与发票不一致,无进货验收、入库,领用单据。
2、收取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收取与合同内容不一致的增值税发票,这部分材料费不能进入土地增值税成本。
4、作为付款企业,未履行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义务。
所以,财务人员不要自以为发现政策漏洞,反而给自己挖无数个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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