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消费者: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同时,有权索取增值税发票。
您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全省国税机关统一投诉举报电话:12366。
全市主管税务机关监督举报电话:
安顺市国税局:0851-33283771
西秀区国税局:0851-33224972
平坝区国税局:0851-34224588
开发区国税局:0851-33461654
普定自治县国税局:0851-38221304
镇宁自治县国税局:0851-36225896
关岭自治县国税局:0851-37220300
紫云自治县国税局:0851-35236724
黄果树区国税局:0851-33777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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