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云南省德宏电子税务局(云南省德宏州税务局领导简介)

顾客索要发票温馨提示


尊敬的顾客:


按照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在您购买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服务的同时,有权索取增值税发票。


您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不需提供相关证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欢迎您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12366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税收违法行为检举栏目):


http://www.yngs.gov.cn


德宏州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692-2219636


芒市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0692-2192156


梁河县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692-6165451


盈江县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692-8180223


陇川县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692-7173852


瑞丽市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0692-4150169


畹町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投诉举报电话:


0692-5151381


纳税人使用发票温馨提示


尊敬的纳税人,依照《中华人员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您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依法开具、使用、取得和保管发票。


当您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时,负有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的法定义务。同时,如付款方要求您变更发票开具的品名和金额,您有义务进行拒绝。


对于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者未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开具发票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改,并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违反发票管理规定2次以上或者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税务机关可以向社会公告。违反发票管理法规,导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税款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未缴、少缴或者骗取的税款1倍以下的罚款。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