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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福的农业银行开户行(光彩农业银行开户行是什么)

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徐清宇走访调研破产企业刚松防护公司复产情况。


太湖流域生态修复基地正式启动。



昨天,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坚持公正司法保障高质量发展促进‘开放再出发’——苏州法院2019年度审判白皮书新闻发布会”,向社会介绍去年全市法院在推动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金融、破产、环境资源、行政审判等方面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工作情况,并现场发布该六个领域的2019年审判白皮书和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断提升公正司法水平,着力增强服务大局精准度,努力为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市法院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放再出发”的重大决策部署,制定出台《关于依法保障和促进“开放再出发”的实施意见》以及促进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服务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的工作意见和知识产权、破产审判方面的实施细则,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全力服务保障“开放再出发”大局。


新任务充满挑战,新征程任重道远。2020年,全市法院将以坚定不移的执着追求、激情燃烧的拼搏精神、抓铁有痕的务实作风,锐意进取,砥砺前行,为苏州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实现高水平开放走在最前沿、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提供更有力的司法保障。


全市法院工作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二届九次全会和苏州开放再出发大会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工作目标,围绕“现代国际大都市、美丽幸福新天堂”美好愿景,围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部署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依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突出抓好法治化营商环境营造、服务高水平开放、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解决执行难等重点任务,全面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和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以燃烧的激情、实干的精神全力保障苏州高质量发展走在最前列。□苏报记者邹强苏报通讯员史玮马亚龙


助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


良好的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坚决贯彻中央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助力打造“苏州最舒心”营商环境品牌。两级法院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大局,以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为工作重点,落实产权全面、依法、平等保护原则,推动形成产权司法保护良好格局,依法妥善审理各类商事案件,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切实保障民营企业及企业家合法权益,为营造公开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高水平司法服务和保障。


全市法院树立谦抑、审慎、善意的裁判理念,加强产权司法保护,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对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依法审慎灵活适用强制措施,加大调解工作力度,降低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围绕苏州建设更加开放的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目标,市中院制定出台依法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自贸区苏州片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等相关工作意见,完善高水平司法服务机制,提高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主动性。常熟、吴江、太仓等基层法院先后出台相关《意见》,全方位完善服务于保障营商环境的制度机制。


与此同时,两级法院深化执行联动机制,及时兑现胜诉企业权益。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苏州市“互联网 不动产登记”数据共享合作协议》,深入推进和完善不动产网络查控机制,全省首家实现对大市范围内不动产的线上查询、查封、过户、解封;与多家金融机构签署《司法、金融执行联动协议》,实现银行存款查、冻、扣、解业务在法院周边网点就近集中办理;与市公安局建立查人控车专网通道,实现案件系统内布控撤控,常态化开展“人脸识别”“车脸识别”查人控车。


以最严司法保护激发强劲创新动力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去年以来,全市法院坚持严格保护、统筹协调、重点突破、同等保护政策,强化苏州知识产权法庭审判功能,加强对生物医药、人工智能、纳米技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重点技术领域科技成果的保护,努力以最严格的司法保护激发最强劲的创新动力。


在知识产权审判中,全市法院坚持损害赔偿的市场价值导向,全面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及合理的维权成本,积极适用惩罚性赔偿依法惩罚故意侵权行为,切实把知识产权违法成本提上来,把法律威慑作用充分发挥出来。


创新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机制,探索建立来源广泛的技术调查官模式,受到最高人民法院充分肯定,并参与编写全国法院《技术调查官工作手册(2019)》。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机构协作,探索建立专利侵权诉讼与无效审查协同审理机制,缩短当事人的维权事件。通过个案审理,发送司法建议,推动“淘宝”平台加强对3C认证(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的审查,规范40多万家“淘宝”商户2000多万件商品的销售。


发挥苏州知识产权审判“跨区域集中管辖”“飞跃上诉”两大制度优势,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审合一”审判机制。加强对战略性科技成果、原创作品、驰名商标和老字号的保护,加大对恶意侵权行为的处罚力度,支持和保障企业通过技术进步和科技创新实现产业转型升级。强化知名品牌保护,严厉打击各类恶意抢注、攀附、仿冒等不法行为,进一步净化市场竞争环境。


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


近年来,随着金融市场发展和金融产品创新,金融纠纷不断增多。全市法院不断加强对金融审判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依法公正审理各类金融纠纷案件,落实防控化解金融风险任务,依法严厉打击“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司法保障区域金融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去年8月以来,全市法院积极开展涉“套路贷”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工作,加大了对民间借贷、企业借贷案件的审查力度,建立了涉“套路贷”非法金融线索审查甄别机制,严厉打击非法金融活动,助百姓看牢手中的“钱袋子”。


专项治理工作开展以来,有效震慑了一批以放贷为业的“职业放贷人”,切断了不法分子利用虚假诉讼掩盖“套路贷”本质、进而牟取非法利益的通道,致使一部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出借人不敢再通过诉讼手段获取非法利益,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数量相应出现下降。


此外,全市法院依托金融纠纷多元化解和案件审理繁简分流,有效提升金融纠纷案件审判效率;强化司法保障与金融监管合力,主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立足审判,稳妥审理涉及金融领域的新类型案件;延伸金融审判职能,服务金融创新发展。


破产重整,争分夺秒抢救濒死企业


去年,全市法院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充分发挥破产审判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职能,推动完善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努力提升破产办理质效,推进破产审判市场化、法治化和专业化再上新台阶。


两级法院落实破产保护理念,及时发挥破产重整制度及时拯救功能。吴中法院审理的苏州市吴中区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在科学评估企业核心资产应收账款价值的基础上引入重整投资人,成功保留金融牌照资质实现企业重生,有效防范化解了区域金融风险。工业园区法院审理的苏州某电气公司破产和解案,依照“公平清偿,兼顾多数”原则积极引导推进债权人与企业达成破产和解,担保债权、职工债权以及近半数小债权人普通债权得到100%清偿,高效清理债务的同时成功助力企业脱困。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开放再出发”三十条政策意见中关于“提升破产案件审判质效”的要求,市中院制定出台《关于充分发挥破产审判职能依法服务和保障苏州开放再出发的实施细则》,积极推进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明确简单破产案件原则上在六个月内审结,无产可破案件原则上在三个月内审结。


推动建立市级层面的企业破产处置府院联动机制,统筹解决民生保障、社会稳定、资产处置等问题。推动成立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在破产案件审理中的辅助作用。


为绿水青山撑起司法保护伞


洁净的空气、清澈的水源、如茵的绿地,既是人民群众最为期盼的公共产品,也是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所追求的目标。2019年,全市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创新环境资源审判工作机制,不断提升环境资源司法能力,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努力为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太湖是苏州及周边地区的母亲湖和重要饮用水源地,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生态资源。经市中院向省高院提出申请,去年1月,省高院指定在苏州市姑苏区法院设立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跨区划管辖沿湖11区(市)环境资源案件。市中院根据省法院部署,深化专业化审判机构建设与集中管辖机制改革,保障跨区域管辖工作顺利开展。


全市法院严格法律适用,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犯罪分子严惩不贷,真正让污染环境者付出代价,为绿水青山撑起司法保护伞。持续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先后对小作坊非法排污、偷倒危险废物、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等犯罪进行重点打击,有力震慑犯罪。


在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的同时,苏州法院贯彻恢复性司法理念,把生态环境修复落到实处。去年12月2日,太湖流域环境资源法庭在吴中区光福镇香雪村潭东自然村举行太湖流域生态环境修复基地启动仪式,这是苏州在太湖流域设立的首个生态修复基地。市中院、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管委会、省太湖渔业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省太湖渔政监督支队)及姑苏法院相关负责人共同为生态修复基地揭牌,并启动生态修复基地首次增殖放流活动,将3万尾食藻类鱼苗投放太湖。


努力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


过去一年,全市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积极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作用,依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努力实现行政审判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去年内,全市法院认真审理涉及规划、征收、拆违等城建类行政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服务大局,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推动苏州高质量发展。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构建,有赖于高水平的行政执法与行政审判。全市法院在审理涉民营企业的行政处罚、工商登记、投诉举报、工伤认定等案件中,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的原则,加大司法审查力度,保障民营企业享受平等市场待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全市法院还主动延伸行政审判职能,积极参与法治建设,从源头上促进行政执法能力提升。去年,全市法院组织或参加与行政机关的联席会议、联合座谈72次;组织“公开庭”(含观摩庭、人大代表旁听庭等)7次;为行政机关培训授课28次,累计培训超过2200人次;发送司法建议8件,得到反馈意见6件,已经落实7件;向各级党委、政府提交年度行政审判工作报告、专题报告等材料5篇,其中1篇受到市委主要领导批示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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