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海外公司注册 >

冒用我身份证到银行开户(有人用我的身份证号码在银行开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22日联合发布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意见强调进一步依法严厉惩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对其上下游关联犯罪实行全链条、全方位打击。


盗用身份证办手机卡银行卡等属于犯罪


根据意见,非法获取、出售、提供具有信息发布、即时通讯、支付结算等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个人生物识别信息,符合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规定的,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变造的身份证件或者盗用他人身份证件办理手机卡、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符合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盗用身份证件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意见,为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等的,可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的“帮助”行为


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而收购、出售、出租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等,数量达到5张(个)以上,或者收购、出售、出租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等,数量达到20张以上,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机关提示,社会上存在被大量非法交易的手机卡、信用卡,成为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必备工具。千万不要因贪图蝇头小利而以身试法,付出无可挽回的惨痛代价!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