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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制有限责任公司的特点(一人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现在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自己创业开公司,那么有限责任公司和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是什么呢?本期众致君告诉大家。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简称一人公司或独资公司或独股公司,是指由一名股东(自然人或法人)持有公司的全部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特点:


1.符合自由市场经济的原则,体现对投资者自由选择投资方式的尊重;


2.最大限度利用有限责任原则规避经营风险,实现经济效率最大化;


3.提高公司的决策效率;


4.对某些行业和某些类型的企业,人的因素至为关键,小规模经营更显优势,一人公司与此正相吻合。




缺点:


1.一个自然人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该一人有限责任公司不能投资设立新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3.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


定义:简称有限公司,由2人以上50人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特点:


1.设立程序比较简单;


2.不必发布公告;


3.也不必公布账目,尤其是公司的资产负债表一般不予公开;


4.公司内部机构设置灵活。




缺点:


1.不能公开发行股票;


2.筹集资金范围和规模一般都比较小,难以适应大规模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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