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部门工作人员介绍,珠海目前二手房交易个人所得定额税分为差额征收和核定征收两种方式。珠海一直是以差额征收为主,即以交易差额的20%征收个税。仅有少部分情况才以核定征收的方式进行征税。此次税率调整,仅代表核定什么征收率调的整为2%。
由于核定征收和差额征收税费并不相同,甚至相差和巨大,因此一直有市民呼吁让市民自行选择按哪种方式交税。如一套成交什么价为200万的二手房,一手业主购买价格为10核定0万,如按差额征收,税费为100万差价的20%区别,即20万,如果按照核定征收,税费仅为差额200万总是价的2%,即4万元,二者相差16万元。
那么,哪些情况可以使用核定征收呢?税务部门介绍,如果纳税人未提供完整、准差额确的房屋原值凭证,不能正确计算房屋原值和应纳税额的,税务机关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是条的规定,对其实行核定征区别税,即按纳税人住房转让收入的一定比例核定应纳个人所得税额。核定征收的一般适用于无法查证房屋和原值情况。但凡纳税人能够提供完整、准确房屋原值凭证核定,或能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信息系统核实房屋原值定额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个人所得税。由于目前绝征收大部分房产均能在税务系统中核查到原值,因此,目前珠海一般执行征收差额征税20%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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