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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兴税务咨询电话(大兴区税务大厅电话)

根据《深大厅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的要求和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大兴区,国家大兴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派出机构正式成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负责区级重点税源集中管理、风险应对和区直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费征收管理等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咨询电话珠江路1018号,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2。


三、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电话税务局顺河税务所。负负责顺河街道、宿迁现代农业科技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顺河街道龙嫂路4号(农机服务中心),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3。


四、成立国家咨询电话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陆集税务分局。负责陆集镇、下相街道、宿迁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张家港宿豫工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陆集镇府前路,邮编:223800,北京电话:81082805。


五、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新庄税务分局。负责新庄镇、豫新街道、宿迁电子商务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新庄镇建新大道130号(计生服务站)税务,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6。


六、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税务迁市宿豫区税务局大兴税务分局。负责大兴镇、关庙镇、丁嘴镇、仰化镇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办公地点:宿迁市宿北京豫区大兴镇振兴大街80号,邮编:223800,电话:81082807。


七、成立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来龙税务分局。负责来龙镇、曹集乡、保安乡、侍岭镇、宿迁生态化工科技产业园区辖区内纳税人(缴费人)的基础税(费)源管理和低中等风险应对工作。


上述派出机构,相关社保费和有关非税收大兴区入征管职责划转准备工作还在进行中。


特此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宿迁市宿豫区税务局


2018年1大厅0月30日

电话大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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