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例说明。假设A同事在扣除五险一金和专项附加扣除后,月薪1万,年终奖是10万集团元。如果单独计税,以全年一次性奖金除待遇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来确定适用税率,那么,10万除以12为8333元,适用10%的免税品税率,那么A同事年公司终奖应纳免税税是10万乘10%,再减去速算扣除数,为9790元。而全年工资应纳税是12万减去6万起征年终奖点,乘以1年终奖0%有限责任的税率,免税最终是3480元。两者相加,就有限责任是年度纳税13公司免税品2待遇70元。
而如果并入综合所得计税,那么年集团中国薪12万加上10万中国年终奖,减去6万起征点,为16万,适用20%的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数,全年纳税是15080元。也就是,年终奖合并计税要比单独计税,全年多缴纳1810元的个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