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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物业公司经营范围(济宁的物业公司上级主管部门)


一、《济宁市物业管理办法》解读

物业

《办法》总共有七章、五十八条。


第一章为总则,明确了相关职能部门和县(市公司、区)的职责,并对共用上级部公司位、共用设施设备的范围进行界定。


第二章,明确对物业管理区域划分、前期物业招投标、备案、承接查验等事项进行了规定。


第三章,明确组建业主大会筹备组的条件和程序,规定了业主委员会人员组成、党员比例等事项。


第四章是关于社区物业管理,明确了街道、社区居委会、社区环主管部门物委的职责。


第五章,明确物业的服务人在党建联建上级、公开公示等方面的职责义务,以及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履行和物业管理交接等事宜。


第七章为附则,明确业主主管部门自行管理物业济宁的,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以及《办法的》的有效期限。


去年,市住建局开发建设了“济宁物业”智慧管理平台,这也是全省第一个地市层面的智慧物业平济宁台。“济物业宁物业”智慧管理平台包含市、县(市、区)、街道、社区、物业协会、物业企业、业主委员会、业主,一共8个层级、16类用户的管理体系,具备线上行政办公、行业信用管理、“红色物业”、行业信息管理、物业服务远程监管、小区信息经营范围发布、投诉报修、投票问卷、维修资金管理、综合扩展服务等十大经营范围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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