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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格式(关于公示的通知格式要求)

刚刚


小编了解到


赣州市教育局发布

格式

致我市中职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明确了

格式

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


全面实行中职学校收费备案及公示制度




致我市中职学生及家长的一封信




亲爱的同学、尊敬的家长:




您好!感谢您对赣州职业教育工作的支持和认可。2021年以来,省、市各级部门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出台了多个文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中等职关于业学校收费工作,在全市营造一个良好的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氛围,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根据《江西省发改委、江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西省中小学服务性的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发展改革委、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公示、《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赣州市人社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和《赣州市教育局、赣州市发展改革委、赣州市市场监管局、赣州市人社局关于做好非营利性民办学校收费管理的补充通知》等文件规定,我局决定自2022年春季学期起,全面实行中职学校收费备案及公示制度。




2022年春季学期收费项目及标准已在各中职学校进行了公示,请家长及同学们到学校网站查询了解。公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省、市文件规通知定执行,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按照《民办教育公示促进法》第三十八条精神根据办学成本、市场需求等因素确定(新增收的关于费项目和提高收费标准以及新建学校首次制定收费项目和标准履行调费程序后执行)。公示格式如下:






各中职学校除按以上公示的收费项目及标准收费外,本学期原则上不得收取其他费用。班费等班级管理、临时性开展活动等需要缴纳的费用须学生自愿缴纳,不要求得强制收取。




欢迎各位同学通知及家长的监督。




市级教育部门举报电话:0797-要求8991491;邮箱:gzszck@163.com。









来源:赣州市教育局官网


编辑:黄松林 校对:彭芳


值班主任:明心武


编审:李忠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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