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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汇总表(6项专项附加扣除明细表)




01


子女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2


继续教育支出如何扣除



03


大病医疗支出如何扣除



04


住房贷汇总表款利息支出如何扣除



05


住房租金支出如何扣除



06


赡养老人支出如何扣除





温馨提示


1、本文所称父母,是指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所称子女专项,是指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继子女、养子女。扣除信息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比照执行。




2、纳税人首次享受明细表专项附加扣除,应当将专项附加扣除附加相关信息提交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税务机关,纳税人对所提交信信息息的个税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应当及时向扣缴义务人或者税务机关提供相关信息。




3、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额一个纳税年度扣除不完的,不能结6项转以后年度扣除。

汇总表



4、纳税人需附加6项要留存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自法定汇算期结束后扣除保存五年,扣缴义务人需要留存个税备查的相关资料应当自预扣预缴年度的次专项年起保存五年。




编辑:吴百欣


资料:杨浦税务




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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