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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工商局欺诈消费者的案例(诈骗和欺诈的区别)




在第40个“3区别.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来临之际,案例陕西高院发布10起消费者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工商局,未央法院付蕾法官承办的商品房预售诈骗合同纠纷案、杨宁法官消费者承办西安市的信息网络买卖合同纠纷案入选。


本次入选的两起案件均与西安市消费者权益密切相关,一起案件涉及网络欺诈购物中经营者存在欺诈行为的“退一诈骗赔三”条款,另一起案件涉及商品房预售合同签订后,交案例付的标的不符合合同目的而解除合同的情形。


消费者是拉动经济增长的重要主体,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事关国计民生和经济社会发展。近年来,未央法院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消费者作主线,认真贯彻实施《欺诈中华人民共和和国消费者权益保的护法》,把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作为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的重要举措,依法妥善审理各类服工商局务消费合的同纠纷和侵权案件,密织消费者权益保护网,推出了一批具有区别示范意义的和典型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编:郑黎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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