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西藏日,西藏自治区办理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优化药品零售企业审批有关事流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网上知》),进一步落实深化“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此外,不断培育药品零售在线“互联网+”新型发展业态,在落实药品追溯系统并确保“线上线下一致”销售、配送全在线过程药品质量安西藏全、有效实施药事服务条件下,开展网络销售药品。
简政放权 优化许可审批和行政许可服务
在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方面,不断增强优化行政许可服务意识,利用政务服务网实现“一网通办”,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减少申办理报材料、审批流程和审批营业执照环节。对审批机构内部不同流程部门产生的批件、现场检查材料和能够通过信息系统查询的其他材料,不再要求企业提供。
药店工作人员为市民结算药品
加强监管 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经营
要加强监督获证企业落实主营业执照体责任,对符合告知承诺要求的仅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的药品零售连锁门店、药品零售企业和普通商业企业,按规定发放《西藏自治网上区乙类非处方药零售批准登记证》。对事中事后监管中发现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依法撤销行政许可,对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将依法查处,并将相关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同时该被许可人不再适用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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