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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中代理人是什么意思(公司法对外担保的规定)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

甲方(委托人)的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受委托律师担保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名称:                  


主要营业场所地点:      


营业公司法执照号码:                


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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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签订委托合同


委托合同是指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在委托合同中,委托人委托受托人去办理事务,委托合同具有一定的人身性质,通常以当事人之间的相互信任为前提。委托合同可以是有偿的,也可以规定是无偿的。


委托人的义务


1. 预付费用的义务


委托人应当预先支付给受托人处的理委托事务所需的费用。受托人为处理委托事务垫付的必要费用,委托人应当偿还该费用及其利息。


2. 支付报酬的义务


如果委托合同为有偿合同的话,受托人完成委托事务的,委托人应当向其支付报酬。在受托人没有过错的情形下,委托合同解除或者委托事务不能完成的,委托人应当向受托人支付相应的报酬。当事人另有约定,则按照约定。


3. 赔偿损失的义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不是自己的过错的事由造成自己损失的,可以规定向委意思托要求赔偿损失。委托人经过受托人同意的,可以在受托人之外委托第三人处理委托事务,因此给受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可以向委托人要求赔偿损失是什么。


受托人的义务


1. 报告义务


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要求,报告担保事务的处理情况,委托合同终止时,受托人营房报告委托事务的结果。


2. 财产转交义务


受托人在处理委托事务时,因委托事务所取得的财产,应当转交给中委托人,不能私自占为己有。


3. 越权损害赔偿责任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该在超越权限的范围内向委托人赔偿损失。


4. 亲自处理委托事务的义务


受托人在没有经过委托人的同意的,不应将委托事务交给第三人处理,如果受托人在没有经过委托人的同意,将委托事务交给第三人处理造成损失的,受托人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受托人为了代理人维护委托人的利益不得已将委托事务交给第三人的,受托人免责。


合同的主要条款





1. 明确合同主体


合同签订之时首先应该明确合同的主体,委托合同的主体是委托人与受托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以及单位、地址、职务、对外联系电话等。


2. 委托的具体事务


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委托受委托人完成某一事项的处理。因此,在合同中双方当事人应对委托的事项做出具体、清晰、明确的规定,


3. 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中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以利于受委托人在权利范围内完全履行义务,顺利完成委托事项,如果在合同履行期间内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合同中权利义务关系来衡量各自的过错,代理人方便纠纷合同的解决。


4.报酬


委托合同如果是有偿的话,委托人在受委托人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当按照约定的支付报酬,报酬的支付方法可以在合同合同中约定。


5.委托事项的期限


委托合同中还应约定受托人完成委托事项的时间限制。


6.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违约的责任的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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