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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工商局(北京朝阳分局网上平台)

作者丨南溪 祁彪 编辑丨于也


“我们双方签有合同和协议,不存在行骗一说。对方目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但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不会和对方一样在网络上发声。下一步如何处理以政府或者法院意见为准。”5月平台7日,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


近日,有微博账号爆料,82岁的北京老人周光才和老伴儿,2018年向“北京健生养老院”缴纳12余万元入院费后,虽然至今从未入住,但在要求退费时,却被工作人员告知,按照合同只能退全款的65%。


在近3年的时间里,老人一直在向养老院讨要这笔费用。这钱是老两口近两年来的全部退休金,但到现在无果。这条微博引发了大量网络关注。


“老爷子急的腿都肿了。老太太也有疾病,但还在坚持着照顾老伴儿。”帮助两位老人维权的金女士向记者描述老人的现状。金女士称是老人子女的好友,老人身体不好,子女都在国外,目前全权委托她来解决相关事宜。


然而在涉事养老院一方看来,他们之间签有合同与协议,完全是按照法律规定办事,不存在行骗等违法行为,反而是老人采取的网络声讨行为,涉嫌违法。


记者搜索工商资料发现,涉事的“北京健生养老院”是北京市朝阳区民政局下注册的一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苏梦婷。该养老院曾因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原因遭到起诉。




苏梦婷名下另一家“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则有更多法律纠纷。2020年,该公司曾被另一位八旬老人起诉。老人诉求该公司全额退还12万余元的会员卡费。此外,公开信息还显示,因公司失信,从2019年至2021年,公司法人被三次限制高消费。


5月8日中午,周光才老人的微博账号发文称,当天上午已经协商解决了问题,“对于结果,老两口表示满意。”帮助两位老人维权的金女士告诉本刊记者,退款及时到账,但具体数额不便透露。她也感叹解决速度之快,前一天,他们刚在政府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和养老院的负责人进行完协商。





朝阳

网曝退休老教授养老金“被骗光”

5月5日微博的爆料帖子称,周光才和老伴刘锡英今年都82岁了,年轻时为通信事业的发展做出过贡献。周光才退休前是北京某厂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多次获不同级别的奖励,九十年代还获得过北京市优秀新产品一等奖。


2017年底,周光才突发肠道出血住院治疗,多年糖尿病还引发各种并发症。因为子女都在外地,老两口萌生了入住有医保资质的养老院的想法。


2018年上半年,两位老人在朝阳医院门诊大厅等候看诊时,遇到“北京健生养老院”员工,经其介绍,了解到该养老院不仅院内就可以用医保看病,而且饮食健康、居住环境优雅。7月,两位老人签署了健生养老院的入住合约。


两位老人和帮助维权的金女士


老人称,此后一段时间,自己的身体状况糟糕,每周都要去医院接受治疗。但北京健生养老院地处北京五环以外,看病路途遥远;老人还发现该养老院并未像介绍时所说的那样提供医保看病服务,而自己几乎每周都要使用医保;此外,老人“需要特殊饮食调理,养老院北京不能在自己房间里开火做药膳”。


针对无法提供医保的问题,工作人员对周光才解释说,健生养老院带有医疗资质,只是还没通过审批。“2019年开始递交医保,但是医保获批需要根据国家的发放指标来定。2020年没有医保指标,至今也没有文件下发,我们只能随时等待文件,做好审批准备。”


周光才要求解除之前签订的入住协议,并且全额退款。“我们只是在2018年和养老院签了一份合约交了全款入住金,2年内没有入住一天,没有给养老院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望健生养老院把入住金全额退给我们。”


养老院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按合同内条款执行,只能退65%。老人这时候才发现,合同里写着,只有在遇到不可抗因素时才能解约,如果因为身体疾病原因不能入住,需要缴纳35%违约金。




前段时间,养老院给周光才夫妇的退款选择是:方案一,2021年下半年找到新住户买走合约,可以全额退款;方案二,按合同办事,退还65%;方案三,走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周光才认为,养老院的行为带有欺骗性质,因为签合同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对他们逐字逐句地讲解合约,也没有说明因为身体疾病或者家庭原因不想入住,就必须缴纳35%的违约金。此外,他们签订合同时没有子女陪同。


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5月7日回复记者,双方有合同和协议,不存在行骗一说。“对方目前行为已经涉嫌违法,我们相信政府,相信法律,不会和对方一样在网络上发声。下一步如何处理以政府或者法院意见为准。”


根据周光才提供的合同照片,甲方是其妻子刘锡英,乙方是北京健生养老投资有限公司,括号(健生养老院)。








北京健生养老院的官网信息显示,其是北京健生养老投资有限公司在2014年创建的养老服务机构。这家公司有“北京市朝阳区健生养老院” 与 “北京市顺义区健生养老中心”。


据简介,北京健生养老院以养生保健为养老特色,面向全市以及全国65岁以上的长者,提供日常照料和老年服务。接收对象以高龄、半失能、失能、认知障碍的长者为主,以及提供术后康复护理、临终关怀等特殊服务。


官网信息还称,2020年,健生朝阳院入住率达到85%,被评为北京市三星级养老服务机构,顺义院的工程已完成80%。


涉事企业牵涉多起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法人曾被“限高”

公开信息显示,周光才老两口的维权纠纷并非孤例。近年来,北京健生养老院和北京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还牵涉多起法律纠纷、行政处罚,法人也曾多次被限制高消费。


北京市朝阳区健生养老院法定代表人为苏梦婷。据天眼查显示,苏梦婷名下的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存在多条司法风险和经营风险。


2016年,该企业因借款合同纠纷案由被起诉。当年4月16日,邻里家养老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文简称邻里家)向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500万元借款,约定借款最长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日还本付息。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股东苏宝瑞做出担保。


但借款期限届满后,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逾期未偿还借款本金,邻里家对其提起诉讼。2017年10月24日,朝阳法院判令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网上有限公司偿还邻里家本金及利息。


2019年,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公司又被其餐饮合作伙伴告上法庭。北京华杰盛世公司(下文简称华杰盛世)称,2015年5月,华杰盛世开始为健生养老提供餐饮服务,承包食堂,并支付保证金50万元。


但其后的四五个月里,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都没有招到客户,双方于2015年10月终止合同,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没有退还完余款。华杰盛世因此也提起了诉讼。2019年8月,朝阳法院判决健生养老向华杰盛世支付36万余元,并支付利息。


除了法律纠纷,据天眼查显示,这家公司有5次历史行政处罚。其中包括:


2019年,因餐具饮具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被朝阳工商局处罚。


2018年,因未对有关人员进行专业技术、相关法律知识的培训等,被朝阳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处罚;因未按规定申请改变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行为,被朝阳工商局警告。等等。


此外,据企查查显示,2019年至2021年,该企业因失信,法人历史上3次被限制高消费。分别是:2019年,因健生养老产业投资公司未履行对北京华杰盛世餐饮公司的给付义务,被朝阳法院限制高消;2020年,因为未在期限内履行对张苏平的给付义务而被限制。2021年1月,又因失信被立案。


本刊记者联系上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公司,一位工作人员表示,公司目前经营状况良好,应对疫情冲击措施也不错。对于经营状况,不便透露。下一家养老院即将开业,但不方便透露具体开业时间。


曾有老人因类似工商局原因起诉养老院

此前,也曾经有其他老人因为相似经历,起诉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9年,81岁的张苏平就曾起诉,要求全额退款,但未能如愿。


据判决文书显示,2018年9月20日,分局张苏平和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签订《健生养老卡》合同。张苏平支付122500元,可累计居住240个月,预计入住时间2018年9月,后来张苏平从未入住。


张苏平认为,合同签订时,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未释明健生养老卡仅含入住权,每次入住仍需支付床位费、伙食费、服务费、护理费、水电费、空调制冷费、取暖费等等生活开支,这与当初工作人员对他推销的承诺不符。他要求撤销合同,让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返还全额合同款122500元。


但健身养老公司辩称,合同表明,健生养老卡仅含入住权;也允许交清费用后的三天作为考虑期,期间提出退款,一周内就可以全额退还款项。此外,张苏平签订合同时与其女婿一同前来,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因此,无论解除合同还是撤销合同,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只同意退还65%。


经朝阳法院查明,合同已明确说明,交纳的122500元系20年的入住权,并多次提及入住养老院需缴纳其他费用,且合同签订及款项缴纳时,张苏平均由其女婿陪同,张苏平亦承认缴纳款项后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告知其每月还需缴纳三千五百元,后因家人生病急需用钱,才无法入住养老院。


因此,法院没有采信张苏平所称其对合同内容产生重大误解的说法。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管理经许可设立的养老院,签订20年项目的合同并无不妥,该合同亦不存在显失公平因素,不应被撤销。


最后,双方解除《健生养老卡》合同,北京健生养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退还原告张苏平9万8千元——占总额的80%。


周光才的微博引发关注后,他才知道很多人跟自己有同样的遭遇。有人建议他走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


但实际上,走法律途径,也许并不是最好的解决方式。“他们的法律屏障很厉害。并且官司耗费时间和精力,老人实在是折腾不起。”周光才的委托人告诉本刊记者。


北京一位业内律师分析认为,老人虽然感觉被坑,却很难通过法律来实现维权。一是难以判定合同无效或撤销合同;二是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判定要根据证据。


根据适用法律,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等情形;而撤销合同,则需要证明:因重大误解订立、或者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至于违约金,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哪怕老人有完全的行为能力,判断能力有偏差,加上营销人员的误导性推销,其实对方是有责任的。但是打官司能到什么程度,还要看当时的证据,支持事实。”该律师分析。


律师也注意到,这家养老机构是提供办卡服务。这和养老资源的需求量大、但市场供给不足有关,只要是预付费就存在一定的风险。“未来养老行业的监管问题,还需要工商、民政部门一起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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