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个税起征点还给个人还是公司(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调至5000元)

目前的个个税税是至以个人为单位,超过5000开始交税,这调个方法对拉平贫富差距有缺还给陷,也不附合共同富裕的目标。


现在很多家还是庭是个人所得税只有一个或二个人的收入5000元超过起公司征点,并且起征点过低,很多又是独生子女,上有老个人下有小,对整个家庭的生活水准影响较大,如果要实现共同富裕,起征点不少于10000元,并且以家庭的人均收入超过10000元才开始征收交税,再进一步,超过部分人均公司平摊后再人均按征收比率开始征税,用这个人种交个税方法,对都是高收入个人所得税人员的家庭来说,是不会有任何影起征点响的,但对穷困家庭来调说影响就大了,特别是家庭还给成员中只有一个人是高收入的,5000元况且收入越高征收比率就越高,目前的征税方法对拉平还是贫富差距某些方面起到了负面的作用。


我个人建议起征的单位不应采用个人应以家庭为单位,并且提高起征点,大家认为这样可起征点行个税吗?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