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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安装服务的税率(销售地暖并安装的税率)

新房全装修交付,原本是为了改变因毛坯住宅零售装修带来的装修垃圾处理、产能浪费、噪音污染、破坏房屋结构等弊端,如今却成了网友集中维权的“大坑”。


律师解读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璐:


对购房者而言,在签订装修合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明确精装修的价格标准、明确装修的品牌、明确违约后的责任,在样板房现场应注意留存装修标准的证据,比如现场的公示、楼书等。签订购房合同后,应当看开发商装修房屋的标准与买卖合同约定的装修标准是否一致,质量是否达标,如果不一致,可通过购房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方式追究开发商的违约责任。


至于大门装修价格按照面积算是否合理,根据《浙江省实施办法》第十条规定,房地产经营者销售全装修商品房的,提供室内设施设备的,应当明确提供的设施设备的名称、品牌、规格、型号、等级和安装标准等内容。建议查看“规格”一栏中对于大门是按照什么单位计算的。



税费和融资成本该购房者承担吗?


网友爆料


网友:我买了丁桥的T楼盘,开发商在购房合同上写明装修标准为6000元/平,前期一直没有给装修明细报价,在业主多次沟通,半年之后在售楼处公布了明细,但我有几处疑虑:


1装修产品价格明显高于市场价(115方的户型乳胶漆收7万、开关面板收差不多3万);


2税费和融资成本为何也做进装修明细里,要业主承担,同一个开发商的另外一个楼盘,就没有这个费用;


3当初签合同的时候并没有承诺有地暖,后来一期业主收到了置业顾问的通知说免费加装地暖,并签订了一份增加室内地暖系统的协议。但是现在也把原先承诺免费加装的地暖做进了明细里。合规吗?


律师解读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璐:


根据相关规定,房地产经营者应当在申请商品住房预售许可之前,向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备案。房地产经营者应当接受价格主管部门的价格政策指导。


但鉴于企业的自主经营权,开发商依据所建楼盘品质、建设成本、人工成本等因素对装修标准进行综合定价,因此价格主管部门仅对装修价格进行备案,并不对装修标准进行核算和备案。因此如无开发商违约等情形,购房者仅对装修价格进行维权较为困难。


这个问题的解决需要多维度配合:从行政主管部门角度,需要承担更多监管责任,比如制定精装修合同适用的示范文本,或在政策上出台更细化的规定;对买受人而言,在签订装修合同时,要注意明确精装修的价格标准、明确装修的品牌、明确违约后的责任,在样板房现场应注意留存装修标准的证据,比如现场的装修标准公示、楼书等。


至于第三个疑问,如果有证据链形成这个销售是职务行为,或者构成表见代理,那肯定是有法律效益的。



开发商究竟要不要公开装修明细?


网友爆料


网友:2018年9月19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现场公示和代理销售行为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大点第9点规定,在售商品房为全装修销售的,应公开装修价格、装修预算明细以及装饰装修的主要材料和设备的品牌、产地、规格、级别、数量等。


萧山F楼盘首开时间是2018年7月,装修备案也是7月,我买的那栋开盘时间和领证时间是2018年12月,开发商需要提供公示装修明细吗?


律师解读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晓璐:


这个《通知》的发布目的在于“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销售行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购房人的知情权、选择权,营造公开、公平、有序的房地产市场环境”,因此只要是《通知》发布后仍在进行销售的行为都应当受到制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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