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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仓本金是什么意思(持仓份额少于本金是怎么回事)



乌鸦难友家园 今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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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暖花开证据组


15个



一、 “净本金”兑付原则的出台和由来。




2021年5月31日下午4:30时许,凤凰金融发布《关于开展网贷业务首轮统一兑付的公告》称:“对于未退出的用户,按照‘净本金’(净本金余额=累计充值总额-累计提现总额-账户余额)优先的原则进行兑付。”下午5时10分,凤凰智信风险处置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也在官网发布公告,除无其中“优先”两字外,内容与前者相似。




其后,2021年6月2日海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通过12345,以及6月16日专班在沟通会上对出借人的质疑作出答复,提出实施以上兑付原则的理由有两个:




(一)、目前阶段,如果我们不按”充提差”进行兑付,按”持仓本金”兑付,若将来法院审判定性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那么以”持仓本金”为基数进行兑付就违反了《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获取经济利益”的规定。




(二)、目前这个情况下,我们短时间内还考虑不到收益的那部分,就才会以净本金优先来兑付。




二、 “净本金”兑付原则的本质就是最大限度非法侵占出借人合法收益。




“净本金”(优先)兑付原则的本质就在于对出借人的合法收益进行野蛮“收割”。凤凰金融非法收割的对象有两部分:




(一)、未退出出借人自登记注册凤凰金融平台以来获取的所有红包、加息卷和京东卡等赠品,其票面价值均计算在提取的现金之内。




(二)、未退出出借人在凤凰金融平台自出借之日起至平台业务终止之日的全部定期、企业债、网贷、基金产品等合法收益,已溯及凤凰智信具名经营以前凤新科技经营期间的所有借贷项目。出借人不管是重新出借还是滚动出借,不论借贷合同是否履行完毕,所有合法收益均予以扣除。




然而,“9.11”前凤凰金融已退出的出借人所有收益则不受波及。仅此一点至少说明凤凰金融的疯狂收割完全是一种赌徒般的投机心理和霸道做派,根本没有任何法理和情理的支撑。




总之,凤凰金融所谓“累计提现总额”,对未退出出借人取得的各种出借项目产品收益实行无差别化处理,全部由凤凰金融肆意侵鲸吞,严重背离本案事实和法律规定,严重侵犯公序良俗,是借平台关闭处置之机对遭遇凤凰金灾后广大合法出借人发起的第二次无耻伤害。此举的最大受益者是违法人及犯罪嫌疑人凤凰金融,而唯一的牺牲品则是广大遵纪守法的出借人。




三、撤销“净本金”兑付原则的事实和理由。




(一)凤凰金融的处置工作不能脱离特定历史背景的事实和国家政策导向。




凤凰金融设立和发展时期,正值国家大力倡导互联网 创新,国家出台了许多促进互联网 金融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广大出借人响应国家号召,将自己省吃俭用积蓄的血汗钱、养老钱等,投入一个收益相对较低关键系属凤凰卫视旗下成员的凤凰金融平台,赚取一定的合法收益,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出借人按约出借了资金,履行了合同,没有任何违约责任,更没有什么违法行为。P2P平台金融创新的失败,尤其是凤凰金融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该由无辜的出借人“买单”。关闭P2P平台属于国家采取的强制行动,不能让这件利国利民的好事成为P2P平台违法犯罪者们借机大肆洗劫广大出借人的“豪门盛宴”。




(二)凤凰金融的处置工作依法不能适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




能否依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包括第25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中获取经济利益”的规定,作为支撑“净本金”兑付原则法规依据?答案是否定的。因为:1、我国《立法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不溯及既往,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2、《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于2021年5月1日生效,并无对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故无溯及既往效力,即该条例不能适用于此前已发生的凤凰金融所涉法律事实。因此,该条例不能适用于对凤凰金融的善后处置工作。




(三)凤凰金融平台无权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赠与合同。




凤凰金融当时为推广业务,吸引出借人资金,向出借人赠送有条件取得的红包、加息卷和京东卡等赠品,实质上均为附条件的赠与合同,平台实际上已实现既有目的,合同双方并无争议,且合同已经履行完毕,此时再来解除赠与合同实在是让人大跌眼镜,荒谬至极。此举既违反当时我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又悖于生活常识,而且恰恰针对和剥夺的是出借人一方的权利和利益。因此,凤凰金融无权单方解除已经履行完毕的赠与合同。




(四)未退出出借人的合法收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




1>、未退出出借人的合法收益不容侵犯。




自2014年12月上线运行至2020年9月10日经营期间,凤凰金融平台推出的产品包括定期、企业债、网贷、基金产品等,其中凤储系列和凤盈系列都是经营晚期才推出的产品。产品时间跨度三个月、半年前和一年期等。凤凰金融早、中期经营总体上尚属稳健和正常。其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涉及的产品主要集中在经营晚期网贷产品。早、中期的产品(凤凰金融非合同当事人)甚至包括大部分晚期产品,出借人和借款人作为合同主体以及出借的款项是真实的,未涉及在投本金部分的合同已经履行完毕,出借人的收益应当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等法律、司法解释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容任何个人和单位非法剥夺。




2>、出借人的本金及利息受《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保护。




该条例自2016年8月17日生效施行。其中第二十条明确规定“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应当归出借人所有。”出借人在凤凰金融投入的本金和约定的利息,在出借人按约履行借贷合同后,借款人支付的本金和利息依法归出借人所有,没有任何人和单位能够非法予以剥夺。




(五)凤凰金融涉嫌犯罪所涉出借人在投本金合同、资金和收益应当单独分类并依法处理。




凤凰金融涉嫌犯罪所涉出借人在投本金合同、资金和收益,应当与其他的合法合同、资金和收益严格加以区别,单独处理。即使是与涉嫌犯罪相关的收益部分,也应当依照打击犯罪、最大限度保护出借人财产权利和利益的刑事诉讼宗旨,加大力度追赃挽损,保护出借人合法权益。




(六)出借人的本金以及收益整体均属出借人的合法债权,本质上并无前后、优劣之分,依法应当予以全部确认。




未退出出借人的本金和应得收益系不可分割的债权整体,两者并无区别,应当一并予以确认。任何兑付方案应当是在确认出借人合法债权总额的基础上进行支付安排,完全没有孰前孰后、孰优孰劣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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