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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员工食堂承包企业外包商(华为食堂餐饮有哪些公司承包)

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受 茂名市公安局的委托,对 茂名市公安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0900-201911-0011001-0353


二、采购项目名称:茂名市公安局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8,860,000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 采购项目内容及最高限价:包组一:机关食堂食材供应;1720000元;包组二:特警食堂、交警支队食堂、警校食堂、出入境经侦食堂、监管场所民警职工食堂:7140000元。


(二) 采购项目品目:其他服务


(三)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规范茂名市公安局各食堂管理(各大食堂有:机关食堂、特警食堂、交警支队食堂、警校食堂、出入境经侦食堂及监管场所民警职工食堂(根据采购方实际需要可能会增加、减少或合并食堂,另行商定)),切实提高民警职工福利。为促进食堂管理工作做得更细、更好,确保院内职工身体健康,现向社会公开招餐饮服务单位。采购人拥有饭堂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管理权,中标人负责食堂的内部管理,采购人负责监督。


(四) 本项目只允许采购本国产品。


(五)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六)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茂名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六、供应商资格:


(一)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


2. 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本年度连续6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提供本年度任意1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 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二)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三)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四)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何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①由资格性审查人员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不存在上述不良信用记录。②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五)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适用于包组一)。


(六) 投标人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为餐饮服务经营者或单位食堂)(适用于包组二)


(七) 成功购买本纸质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八)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获取招标文件


(一) 获取方式:采用线下领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应携带填写好的《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可在采购代理机构网站(www.chinapsp.cn)中选择登陆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本项目进行报名登记横向打印《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至(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进行购买,缴纳标书款后即为成功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二) 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同时免费附赠电子招标文件1份。如需邮寄,邮费自理(快递到付)。


(三)获取招标文件过程问题咨询联系人:朱女士,联系电话:0668-2069988-901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9年11月01日 至 2019年11月08日 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一、开标地点: 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20楼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9 年 11 月 02 日 至 2019 年 11 月 08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茂名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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