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县城区一家存在未按规定进行明码标价行为的停车场依法进行了查处。
近日,绥阳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停车场未按规定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3035.98元的处罚,并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主办:中共绥阳县委宣传部
承办:绥阳县融媒体中心
总编:石芝谋 | 副总编:彭坤煜 刘勤 卢永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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