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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个税起征点造成更大不公(请谈谈提高个税起征点对国家和居民的影响)



个税起征点会不会提高?


关于个税改革的相关问题,今年又被再次提出,对此,楼继伟表示,简单地提高所谓个税起征点是不公平的。


楼继伟:要不要再提高起征点?我记得我去年就回答过,简单地提高起征点是不公平的,一个人的工资五千块钱可以过日子过得不错,如果还要养孩子,甚至还要有一个需要赡养的老人,就非常拮据,所以统一减除标准本身就不公平,在工薪所得项下持续提高减除标准就不是一个方向。



个税改革方向在哪里?


楼继伟表示,要逐步建立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但是,这个事情很复杂。


楼继伟:做法是要分步到位,因为综合所得税,我们这么多年一直想做,为什么没有做到?它复杂,要把个人所得收入,11项综合在一起,然后再做一个不是简单的工薪项下的扣除,而是说要做分类的一些扣除。


楼继伟表示,这需要健全的个人收入和财产信息系统,需要相应地修改相关法律。他提到,方案已经提交国务院,按照全国人大立法的规划和国务院的要求,今年将把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法的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去审议。而复杂的部分在于执行,税政本身就比较复杂,执行过程中,根据条件分步实施,先做一些比较简单的部分,再随着信息系统、征管条件和大家习惯的建立,逐渐将其完善化。


同时,楼继伟还以经济学家角度谈了《劳动合同法》,他认为,目前中高级技师最为短缺,这和《劳动合同法》有关。


楼继伟:《劳动合同法》的问题,我是在两次的学术活动中,以学术的角度讲过。在企业方面和雇员方面,保护的程度是不平衡的。一个职工如果工作不努力,企业很难对他进行处理,比如解雇,那么位置就占着,对新入职的就形成歧视。


算起来,我国的个税起征点已经近五年没有变化了,对于这个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今年两会的代表委员们怎么看?


“压力山大,个人所得税起征点应上调”


2011年,我国将个人所得税起征点自2000元上调至3500元,此后的四年里,全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每年上涨8%以上,个税起征点却一直“岿然不动”。全国人大代表明经华和普遍工薪阶层一样表示“压力山大”,她认为,在公务员工资和企事业单位工资调整以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也应该随之上调。


明经华:我们这次加工资以后可能会超一点,但是实际上物价上涨,各方面生活成本也高了,标准不提高的话,对于我们基层的人来说还是一个很大的压力。


按照税收伦理,人们的基本生活费用是不应缴税的。全国人大代表翟友财建议,随着房价、物价不断上涨,目前3500元个税起征点已经明显偏低,提到5000元较合时宜。


翟友财:根据现在的收入水平和社会发展状况,个税应该做适度调整,我觉得调整到5000块钱左右是比较合适的。



“二孩家庭额外减税?支持!”


对于有网友提出的能不能给二孩家庭额外减税的建议,得到了全国人大代表李碧影的支持。


李碧影:个人所得税减税的问题和我们怎么来鼓励二孩生育,结合起来。如果这对夫妇是没有孩子的,个人所得税还是按照3500元起征,如果一个孩子的话是不是从5000元起征。如果生了第二胎,是不是所得税起征点再提高,从7000元起征。


新方向: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


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也是《十三五规划》指出的方向,即“建立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分类税制是我国目前现行的个人所得税制,将个人所得分为工资薪金所得等11个项目分别征税;综合税制则考虑了纳税人的家庭负担,将赡养人口、按揭贷款等情况计入抵扣因素。


全国政协委员、南开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侯欣一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收个税,保证了税收的均衡性。


侯欣一:我觉得合理的个税征收方式还是采取现在全世界通用的,以家庭为单位,如果以个人为单位是不科学的。在现在的技术条件下,把一家人整合在一起不是一个困难的技术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龚立群认为,以家庭为单位征缴,还需要建立完善的征信系统,控制灰色收入。


龚立群:工资收入有的是企业收入,有的是个体收入,因为现在工薪阶层收入都是代扣代缴的,单位直接就给你扣了,一定要把灰色收入控制住,这是很关键的。


建议:保险、教育等费用也要扣除


全国政协委员张国俊在国外生活多年,建议个人所得税除了按家庭情况考虑,还应扣除保险、教育等费用。


张国俊:很多发达国家有很多扣除的费用,比如说孩子的教育费用、商业保险、医疗一些费用可以扣除,甚至你搬家的费用也可以扣除。咱们国家现在很多都不能扣除,这个不合理。


1994年,我国正式建立了个人所得税制度,2015年,我国实现个人所得税收入为8618亿元,同比增长16.8%,是1994年的16倍,个人所得税已经成为我国税收体系中的第四大税种。


综合税制征收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


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教授蔡继明建议,未来的综合税制征收还要继续发挥税收的杠杆作用,促进社会公平。


蔡继明:要保证中低收入阶层减轻负担,另外让高收入阶层多纳税,特别是富人要多纳税,通过调节使高低收入之间的基尼系数有所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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