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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地区人防易地建设费(内蒙古自治区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收费管理规定)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付金泉 通讯员 郭宝兴


6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发布通告并公开举报渠道,敦促存在人防系统违纪违法问题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自通告发布之日起至今年7月31日内限期主动交代问题,争取从宽处理。


通告指出,在人防系统存在涉嫌违纪违法问题且尚未被依规依纪依法处理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须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向纪检监察机关说明和交代问题,如实供述违纪违法行为,主动退缴非法所得,积极配合调查。对在规定期限内不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故意隐瞒违纪违法事实、隐匿销毁证据,甚至在专项治理期间不收敛、不收手,仍顶风违纪违法的,坚决依规依纪依法从严惩处。


“对于通告期限内主动说明和交代问题、整改问题,上交非法所得、挽回损失、消除影响以及有重大立功表现等情形的,纪检监察机关将依规依纪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理;违纪违法情节较轻的,可以依规依纪依法免予党纪政务处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违纪违法人员主动交代本人违纪违法问题的同时,检举揭发其他人员存在违规违法问题且查证属实的,予以从宽处理。


此次发布通告,是内蒙古自治区深化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一环。此前,自治区纪委监委印发《关于深化自治区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采取健全机构夯实基础、深入推进深挖彻查、评查验收不留隐患三个步骤,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围绕人防系统普遍存在的违规审批验收人防项目和资质、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使用、人防工程违规出租牟利、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违规决策和作风问题等5大类18种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截至目前,累计摸排民用建设项目19689个,追缴人防易地建设费19.36亿元;核查处置问题线索230件,立案8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73人,组织处理81人。


内蒙古自治区纪委监委在承办好本级立案件审查调查的同时,统筹做好重大复杂案件的提级办理,加强对责成盟市立案件的领办、交办、督办和核办。自治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要把严查严惩的高压态势作为监督的前提和保障,坚持一边审查调查,一边深挖线索,同步启动新一轮的问题线索“大起底”,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持续净化人防系统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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