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福建省国税局朱春发(福建省税务局稽查局朱春发个人简历)

4月19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一季度已出台降费2000亿元措施的基础上,再出台6项减税政策。这些措施会为哪些行业和企业带来利好?企业对减税“红包”有什么感受?


农产品深加工业等受益


此次公布的6项措施包括:简并增值税税率,取消13%增值税税率,原适用13%增值税税率的货物全调整为11%税率;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半征税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提升至50万元;科技型中小企业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到75%;享受70%投资抵扣优惠政策的创投企业的投资对象放宽至种子期、初创期的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投资主体扩大到个人投资者(福建省为非试点区);对个人购买符合条件的商业健康保险产品支出,按24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个人所得税前予以扣除;六项2016年底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延续至2019年底。


闽小微企业获“大礼包”


为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发展,日前,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将小型微利企业的年应纳税额上限由30万元提高至50万元。纳税所得额低于50万元、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额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闽侯宏盛源工艺品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朱瑜告诉记者,公司今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40万元,按原来的税收政策需缴纳税款10万元,小型微利企业新政策出台后,只需交4万元,“这都是实打实的红利”。


省国税局所得税处处长朱春发表示,此次税收政策的优惠升级,福建省小微企业减税十分可观。据测算,福建省将新增6500户企业入围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认定条件,预计2017年全省共有13万户企业享受小型微利企业税收优惠,减免税款12亿元。


省国税局特别提醒广大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时,通过填写纳税申报表的相关内容,即可享受减半征税政策,无需专项备案,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科技研发投入添动力


科技型中小企业也能享受到此次减税政策“红包”。从2017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50%提高至75%——这项政策对科技型企业的减税作用十分明显,并将进一步激励相关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