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2. > 公司注册 >

个人所得税填完跳出应纳税所得额(个人所得税显示应纳税所得额而不是应退税额)

01


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应在6月30日前完成





(图源网络,侵权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十一条规定,“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3月1日至6月30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02


个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应在3月31日前完成


一、哪些人需要办理呢?


个人取得的两类所得需要汇算,一个是经营所得,一个是综合所得,经营所得只有实行查账征收的才需要办理汇算期清缴,个体工商户业主、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承包承租经营者个人以及其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中国境内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每年3月31日之前进行。


二、在哪儿缴?怎么缴?


只取得一处经营所得——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取得多处经营所得——分别向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但要选择一处进行汇总申报,填《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C表)》


三、办理渠道有哪些?


(一)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二)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注意只能报《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纳税申报表(B表)》)


(三)经营管理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


03


汇算清缴扣除异常解决办法


对于个人既存在综合所得收入,同时又存在查账征收的经营所得收入,则需要分阶段进行两类所得的个税年度汇算清缴。


此时,如果先做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后做“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就有可能出现在进行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默认使用了个税“减除费用”(免征额、专项扣除等),而在后面进行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显示“减除费用”扣除异常的弹窗提示(如下图所示)


(图源网络,侵权删)


解决方案:


方式一:在3月份,先完成“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后,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则“减除费用”使用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环节。


方式二:如个人已经先做了“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再进行“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出现“减除费用”扣除异常的弹窗提示时,可以先撤销“个人所得税经营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按“方式一”进行重新汇算清缴申报。


04


经营所得汇算申报指引


一、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代办汇算清缴


1.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被授予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扣缴端),当单位类型是个体工商户、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时,进入系统后上方会显示生产经营申报通道,点击【生产经营】


(图源网络,侵权删)


2.点击左侧的【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在“收入、费用信息”填写公共信息。



3.报表保存成功后,可进行申报表报送。点击【网上报税】→【网上申报】,进入申报表报送界面,系统自动显示保存成功但未报送成功的报表,勾选报表记录后点击【发送申报】按钮进行申报表报送。


税务机关系统接收成功后报表显示“申报处理中”状态,若未能自动获取到申报反馈结果,可自行点击【获取反馈】查看申报结果;若申报失败,可根据反馈提示修改申报表数据后,重新【发送申报】并【获取反馈】。



4.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到申报菜单中进行修正。


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点击【启动更正】或【作废】按钮解锁报表状态后重新填写报送;申报成功并缴款成功后发现有误,可点击【启动更正】按钮启动更正后,对数据进行修改后更正申报。



启动更正后,如果发现申报数据无误,在未重新申报的前提下,可点击【撤销更正】按钮撤销更正。


二、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扣缴功能)—代办汇算清缴


1.被投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或具有办税权限的办税人员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首页上方的【单位办税】。



2.点击左侧【年度汇缴申报】进入申报表填写主界面,若该属期未申报过且公共信息可填写,则自动弹出公共信息填写页面。



3.在申报表填写主界面下方待申报信息栏勾选对应投资者的姓名,点击【申报】。合伙企业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个人合伙人的,确认合伙人分配比例后,分别填报申报表。



4.若需缴纳税款,点击左侧【税款缴纳】,勾选需要缴纳税款的记录,点击【立即缴款】→【确认缴税】,可选择三方协议支付、银联在线支付、银行柜台支付和扫码支付。



5.申报表报送成功后发现申报有误,可返回修正。需要更正点击【更正】,申报成功未缴款时发现有误可作废申报。



三、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汇算清缴(B表)


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B表),进入汇算清缴申报界面。



2.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录入被投资单位信息。若被投资单位类型为合伙企业,则录入被投资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系统会自动带出“合伙企业合伙人分配比例”



3.录入收入成本信息,其中带*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填写;



4.录入纳税调整增加/减少额,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5.录入其他税前减免事项,若企业没有相关纳税数据可直接点击【下一步】;


(图源网络,侵权删)


6.确认申报信息后点击【提交】,如需缴纳税款,可在申报成功页面点击【确认缴税】


四、 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自行办理年度汇总申报(C表)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从两处以上取得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分别办理年度汇算清缴后,于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选择其中一处从事生产经营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总纳税申报,报送多处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汇总年度申报。


1.个体工商户业主、独资企业投资者、合伙企业合伙人登录自然人电子税务局(WEB端) (网址:https://etax.chinatax.gov.cn),点击【我要办税】→【税费申报】→经营所得(C表),进入经营所得汇总纳税申报界面。



2.选择对应需要申报的年份,确认申报信息,系统将根据被投资单位的申报数据自动归集,如有需调整的数据,纳税人可以修改报表的“应调整的其他项目”,如需调整“可减免税额”,需填报附表信息。


确认数据无误后点击【提交】,可在申报成功的页面立即缴款或查看申报记录。



版权声明:本文内容由互联网用户自发贡献,该文观点仅代表作者本人。本站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如发现本站有涉嫌抄袭侵权/违法违规的内容, 请发送邮件至123456@qq.com 举报,一经查实,本站将立刻删除。

联系我们

工作日:9:30-18:30,节假日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