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退役问答 #
——海螺里的沙砾
经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咨询,2011年《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之前,根据《退伍义务兵安置条例》第九条规定,原是城镇户口的退伍义务兵,服役前没有参加工作的,确实可以选择由政府安排工作。
但是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军人,政府主要保障其退役后的第一次安置就业。按照1998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自谋职业是政府安置工作的一种方式,已选择自谋职业,并领取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或者选择2018年8月1日以后退出现役,选择灵活就业,并领取一次性就业补助金的退役士兵,都属于已落实安置政策,不能退回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助,或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不予以重新安置工作。
对于城镇退役义务兵和城镇复员士官安排工作后下岗、失业的,也不能重新安置工作,有就业意愿的,由当地政府帮扶就业。退役军人因下岗、失业给生活造成困难的,可以视情申请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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