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购房补贴。由受益财政对购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补贴。凡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28日购房缴纳契税,所缴契税税率为1%的,按所缴契税对购房人予以全额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1.5%的,按所缴契税的2/3对购房人予以补贴;所缴契税税率为2%以上(含2%)的,按所缴契税的50%对购房人予以补贴。以上购房补贴,按年分期拨付,每年补贴1/3,于购房次年分3年到位。在缴纳契税时,由税务部门归集汇总。购房补贴按照“谁受益、谁负担”的原则,补贴资金由契税入库同级财政负担。
《意见》还要求调整安置方式,怀化市中心城区不再新建安置房,推行以货币补偿为主的安置方式,鼓励团购商品房作为安置房源。全面推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要求从2022年7月1日起,对项目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实施交房即交证。
此外,《意见》还对加强政府调控引导,住宅用地供应和监管、房地产开发项目预售监管、房地产市场监管以及营造良好市场发展环境做出了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