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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河沿国税局历任局长(新疆自治区国税局局长)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价值观,在全县掀起学习先进、宣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让道德模范的崇高精神发扬光大,发挥道德模范在公民道德建设中的示范引导作用,2016年9月,精河县启动了第四届道德模范评选活动,截止到今年3月,各乡(镇、场)、各行业系统共推荐上报77人,经过组织公众评议,候选人所在乡(镇、场)、单位从“个人品德、事迹真实性、群众(邻居、亲人、同事)认可”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征求纪检委、组织部、政法委、公安局、卫计委、统战部等部门意见,组委会最终审核审议,拟确定巴合提古丽·托依兰等10人为精河县第四届道德模范候选人,现予以公示,敬请社会各界监督。


一、敬业奉献道德模范候选人


朱金香:女,汉族,精河县托托镇中学副校长


马卫星:男,回族,精河县农机技术推广中心副主任


肖 亮:男,汉族,精河县公安局大河沿子公安分局副局长、大河沿子派出所所长


二、诚实守信道德模范候选人


巴扎拜克·居曼:男,哈萨克族,精河县八家户农场农九队职工


三、见义勇为道德模范候选人


丁玉腾:男,汉族,精河县移动公司片区经理


四、团结友爱道德模范候选人


巴合提古丽·托依兰:女,哈萨克族,精河县环卫站职工


五、孝老爱亲道德模范候选人


赵喜荣:男,汉族,精河县盐化公司职工


鲁·阿拉西,男,蒙古族,精河县地方税务局职工


六、助人为乐道德模范候选人


李洪达:男,汉族,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呼和哈夏村村医


艾孜提吾马尔·司马义:男,维吾尔族,精河县茫丁乡城关村村民


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间,如发现候选人不符条件或有异议的,请于2017年3月4日前,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精河县文明办(精河县新党校综合楼主楼306室)反映。


联系人:鲁金洁、朱小刚


联系电话:5321165、15209073002(鲁)、15026217513(朱)


精河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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