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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所得税资产核算(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税费计入哪里)


(一)资产端:贷款、证券投资、与同业资产三足鼎立


  • 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本科目核算本行吸收的境内、境外金融机构的存款,对应于资产端的存放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款项,是指接受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存放而产生的负债。
    “非标”兴起后,银行开始将客户的委托资金通过券商资管等同业机构计入该科目(也包括后面的拆入资金与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等同业负债科目),并利用该负债投资信贷类或非标类资产,使得近年来该科目规模增长迅速,同业负债的目的也从调节资产负债期限、管理短期资金头寸逐渐转变为为投资“非标”而生,正如存款实际上是由贷款派生,实际上应当是先有贷款、后有存款的逻辑一样,以同业存放为代表的同业负债类科目也逐渐转变为先有“非标”资产,再由同业负债对接,同业负债科目的逐利性明显增强,同时由于同业负债成本更高,也相应地抬高了银行的综合负债成本。
    因此,127号文在规范“非标”类资产的同时,也对同业负债占比进行了约束:单家商业银行对单一金融机构法人的不含结算性同业存款的同业融出资金,扣除风险权重为零的资产后的净额,不得超过该银行一级资本的50%。
  • 拆入资金。本科目核算本行从境内、境外金融机构拆入的款项。对应于资产端的拆出资金。指通过同业拆借获得的资金,只能用于弥补票据清算、先支后收等临时性资金周转的需要,最长期限不得超过一年,实际操作中分为线上线下交易两种,期限上以3个月以内的为主。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回购协议先卖出再按固定价格买入票据、证券、贷款等金融资产所融入的资金,以及为证券借出业务而收取的保证金。对应于资产端的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当于有抵质押的拆入资金,一般以利率债或票据作为抵质押品。127号文对该科目做出了与买入返售金融资产相同的投资标的及担保物规定。
    观察16家上市银行的以上三项占负债比重可以看到,其走势与同业资产占比走势基本一致,只是同业资产增加以买入返售增加为最,而同业负债以同业存放增加为最,2011年后从9%左右的占比上升至11%左右,拆入资金从1%上升至2%左右,卖出回购资金资产从1%上升至1.6%左右,14年同业负债占比受到限制后,三者增速均出现一定程度放缓,卖出回购金融资产项由于受到监管最为严格,占负债比重回落至1.1%。
  • 吸收存款。本科目核算本行收到客户存入的各种保证金,如信用保证金、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担保保证金等;本行吸收的除同业存放款项以外的其他各种存款,包括公营存款(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等)、个人存款、财政存款、国库定期存款等;本行收到的应解存款及临时存款。可分为活期存款与定期存款两大类,是银行的核心负债。
  • 应付债券。本科目核算本行因筹集资金而发行的债券本金及利息。包括本行和子公司发行的存款证、一般金融债券、次级债券、混合资本债券、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一般情况下商业银行发行债券是为了满足资本充足率的要求。13年开始,招商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等银行将已发行同业存单也纳入到该科目下。
    作为商业银行负债端的两项最传统业务,存款占比不断下降,已经从2005的89%下降至目前的78%,且下降趋势仍在延续,而应付债券比重却同同业负债一样,比重在不断上行,从2005年的0.6%到达目前2.3%的水平。从13年年底开始,同业存单开始发行,大多数银行将其放在应付债券项下记录,使得13年底开始应付债券曲线的斜率明显上行,半年来比重上升了0.4%左右,15年同业存单发行仍在加速,预计应付债券占负债比重仍将继续上行。
  • 交易性金融负债。本科目核算本行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本行持有的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也在本科目核算。主要类别包括已发行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金融工具、与贵金属相关的金融负债、已发行债务证券、外币债券卖空等。
  • 向中央银行借款。本科目核算向中央银行借入的款项,主要为国家外汇存款、支农再贷款等。
    尽管在16家上市银行总负债的占比较小,但该两项负债近年来也发生了比较大的变化。首先,交易性金融负债随着理财产品和结构性金融工具发行的加速,其占负债比重从10年开始也出现了比较大幅度的提高,从0.1%上升到1.4%的水平;而向中央银行借款在12-13年出现比较大的提升,主要是有多家银行(包括南京银行、华夏银行等)在12-13年申请了支农再贷款,14年该项比重从0.3%快速上升至0.7%,我们推测可能也与央行加大再贷款力度有关。
  • 应付利息。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合同约定应支付的利息,包括吸收存款、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已发行债务证券、同业和其它金融机构存放款项、拆入资金及卖出回购资产等应支付的利息。该类负债占比为0.8%左右。
  • 衍生金融负债。与衍生金融资产对应,包含内容也与其类似,不再赘述。该类负债占比在0.1%-0.2%之间。
  • 应付职工薪酬。本科目核算本行应付给职工的各种薪酬。该类负债稳定在0.2%左右。
  • 应交税费。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税法等规定应交纳的各种税费,包括营业税及教育费附加、所得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车船使用税、房产税、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本行代扣代交的其他税费等,也通过本科目核算。该类负债稳定在0.2%-0.4%左右。
  • 代理业务负债。本科目核算本行不承担风险的代理业务收到的款项,包括受托投资资金、受托贷款资金、代理保险资金等。未在本机构开户的代收及代付资金也在本科目核算。该类负债占比极小。.递延所得税负债。本科目核算本行按照确认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所得税负债。该类负债占比极小。
  • 预计负债。本科目核算本行确认的各项预计的负债,包括对外提供担保、未决诉讼、重组义务、亏损性合同等或有事项产生的负债。该类负债占比极小。
  • 其他负债。包括其他应付款、递延收入、代收代付款项、理财产品未投资资金、应付股利等。浦发银行等银行将发行保本型理财所收到的资金也纳入到该科目下。该类负债占比稳定在1.2%-1.4%的水平上。

(三)资产负债表的整体变化:存贷款传统业务向同业创新业务的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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