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分中心、管理部、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防范风险,保障资金安全,现将有关贷款政策通知如下:
一、关于二套房利率问题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住房公积金国家试点审计问题进行对照整改的通知》要求,继续执行住建部、财政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关于规范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中“第二套公积金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同期首套公积金贷款利率的1.1倍”的规定。
二、关于房屋套数认定问题
个人住房套数的认定继续执行唐公积金【2019】74号文件精神,借款人无法提供家庭住房查询结果的,应向中心提供唐山市区域范围内实际家庭住房套数的诚信保证,签署《个人(家庭)住房情况声明》,并对该声明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关于逾期处理问题
四、此通知自2020年7月1日起执行。
唐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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