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牡丹江宁安市医保局电话(黑龙江省牡丹江市宁安市社保局电话)



为做好我市城乡居民门诊特殊慢性病患者的医疗服务,进一步提高医保资金使用效率,确保医疗保险基金健康有序运行,根据医疗保险相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开展2021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慢性病申报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报名对象:


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正常缴费并患有规定特殊慢性病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申请。


二、申请报名时间:


2020年10月9日—2020年11月30日。


三、申请报名地点:


1、市内城镇居民: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疗保障局慢性病窗口。


2、乡镇居民:所在乡镇卫生院(东京城镇、渤海镇城镇居民在乡镇卫生院)。


四、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


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冠心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脑血管病后遗症(合并肢体功能障碍)、肝硬化失代偿、糖尿病合并症、系统性红斑狼疮、严重精神障碍疾病、高血压(Ⅲ期以上)、风湿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3级以上)、慢性肾功能不全(Ⅲ期以上)、再生障碍性贫血、类风湿性关节炎(有严重肢体功能障碍)、活动性肺结核、房颤、慢性阻塞性肺疾病。


五、申请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近期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专科疾病可提供专科医院住院病历复印件);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1、申请人结合自身病情,酌情申报。病情较轻、不符合病种范围的,不要进行申报,以免增加个人鉴定费用负担。


2、认真填写申请表,要求信息准确,字迹清晰。填写常用联系方式,确保我局工作人员能与申请人随时联系。


3、行动不便人员及已办理异地安置的人员可由家属代为申请。


4、已享受慢性病待遇人员2021年继续享受待遇,无需报名。


5、申请人所提供病例复印件及其它相关医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伪造医学资料的,依法严肃处理。


宁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0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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